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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指南
2009-01-08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分工、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等;

2.国家林业局及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本机关行政职能,规范性文件;

4.本机关行政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

5.全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综合改革及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载体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网址:http://www.ljforest.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要求向黑龙江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政务公开办提出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受理机构

黑龙江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属于已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省社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仅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总局统一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联系电话:045182608288

                     传真电话:045182608288

                     邮政编码:150008      

                     电子邮箱:sgzw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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