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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2007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07-11-06
迎春林业局2007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迎春林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确保林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黑龙江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公共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木材贮存生产单位、居民住宅区以及冬季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彻底清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林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结束。
(一)传达部署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10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迎春林业局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对冬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在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冬防工作。要将今年冬防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冬季防火期各项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认真传达到每名职工和家属。
(二)检查落实阶段(2007年11月11日至2008年2月29日)。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重点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开展检查。一是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招待所、饭店、医院病房楼、学生教学楼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封堵、挤占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要齐全好用。二是以木材贮存、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居民密集区为重点,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整改。派出所、社区居民委要对居民家庭的电器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加强对建筑消防措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落实好冬季防冻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好用。四是加强夜间防火检查。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所要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时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严厉打击纵火犯罪行为。五是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
冬季期间,各单位每半月检查一次,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适时派出检查组到各单位检查冬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报告阶段(2008年3月1日至3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冬防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上报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完成《2007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落实各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教育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任务;广播电视、宣传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物资、商业部门要做好石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储存、经营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社区、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能,加强对列管单位和居民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并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坚决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条件的各类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或停产停业。正在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单位的法律责任,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拖延火灾隐患整改的单位,消防部门要依法对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队伍和消防设施建设。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总局苇河、兴隆现场会议要求,加大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打牢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基础。冬防期间,专职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消防车辆和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并针对重点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做到出动迅速,力争打早、打小,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冬防期间的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向职工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和“12·4”法律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广播、电视等宣传单位要积极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发消防安全常识,报道消防安全工作动态,暴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冬防工作。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冬防工作要尽量做到详细、周密、量化,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通过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细化到每个部门,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冬防工作的阶段性情况,冬防工作总结请分别于2007年11月12日、12月16日,2008年1月16日和2008年3月3日前报到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消防科联系电话:0467—594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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