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近日,卫生局对2015—2016年度医师进行定期考核,不断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客观公正记录医师的执业状况,持续加强执业医师的管理。
本次考核是一般程序考核,考核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在迎春局各类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12年以下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根据临床医师执业类别,考核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大类别,考核本周期应该掌握的常见病、多发病处理能力,“三基”解决能力、“四新”学习能力及应知应会内容,人文医学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此次考核统一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考试,参加考核人员在手机APP上先进行自主学习,再利用手机APP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务水平的正式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