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科涉及便民服务的业务项目是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的登记和发放。
一般情况下从养殖户到我科室登记申领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到发放需要30天左右的时间。
为方便林区野生动物驯养人办理养殖证,我科室在办证过程中遵循一下便民措施:
办事流程
需办理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一)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申报材料
(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申请报告;(二)资金投入证明材料;(三)驯养繁殖场所权属证明;(四)驯养繁殖场所照片;(五)驯养繁殖物种来源证明材料;(六)兽医师技术职称材料。
以上材料,由资源科初审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连同上述申报材料一并报至上级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下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推出这样的措施可以减少养殖人来林业局和总局的次数,由资源科负责统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