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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印发《迎春林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1-24

 

 

 

 

 

迎林函消字[2017]27号

 

黑龙江省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关于印发《迎春林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迎春林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黑龙江省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印发

迎春林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迎春林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政府、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迎春林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在局党委林管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结合迎春林区实际,强化冬春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维护迎春林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711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7111日至9日)

林管局消委会召开会议,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迎春林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林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部门职责,统筹安排,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逐级动员到位。

(二) 组织阶段(自2017119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按照工作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 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林管局消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瞄准“靶心”防大火。在工作中要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五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五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局综治平台。全国“两会”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五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要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林场经营所,要明确街道办事处、林(农)场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互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职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林(农)场所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多措并举,开展消防隐患检查。一要开展自检自查。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粮食储存和仓储物流企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屋等社会单位和场所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要尽快补齐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防水源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短板;要落实林(农)场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整治范围内的小单位、小场所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公安、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安监、基建、规划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群租屋等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整治、消防宣传教育“七进”工作督导检查,对发现火灾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三要开展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5.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要组织供电、基建、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林管局综治平台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逐级落实领导责任、主管行业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隐患单位主体责任,要与有关行业部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隐患所在地区逐一签订《整改责任书》,对每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责任捆绑,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加强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彻底、按期销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林管局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在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对整改迟缓、久拖不改的要约谈有关行业部门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定期下发通报。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省“两会”期间,全国“两会”期间,要结合林区实际,对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发动基层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零点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街道、各林(农)场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和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黑消安发〔201614号),组织综治、民政、基建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工作。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宣讲、灭火、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结合林区实际开展专项治理。根据我局实际,有针对性对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附件1),粮食和物流仓储企业(附件2),九小场所、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附件3),大风天和焚烧秸秆(附件4),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附件5),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

1.开展冬季练兵。公安消防大队要强化消防单兵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年度案例库。每天体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消防中队指挥员集中开展培训,组织开展典型战例研讨。新入职消防战斗员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建立消防员训练档案,实施指挥员能力考评,开展春季体能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检验冬训练兵成效。

2.强化熟悉演练。要组织消防员对辖区消防水源进行摸底排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深入辖区“高层和易燃易爆”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帐,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定期开展熟悉演练。春节前,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

3.深化联勤联训。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落实指挥长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对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

4.落实战勤保障。要实施灭火救援主战车辆、器材“统型”,大力推广实用、好用的革新器材,及时补充公安消防大队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保障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春节前要组织对大队进行一次车辆装备技术检查,保证人员、装备和车辆防冻防滑措施到位。

5.建强专业队伍。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属地主建、特勤主战”的原则,依托普通消防中队攻坚班组建立灭火救援攻坚分队,依托特勤消防中队打造专业处置力量。立足风险评估和现有力量,对已建成的专业队进行作战能力考评。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1.推进社会化宣传培训。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评选表彰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局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林(农)场、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团常态化宣讲和消防监督员“每周一日”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林区电视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社区、学校、医院、林(农)场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做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集中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开展约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和约谈,尽快培养出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并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充分认清迎春林区消防工作基础还很薄弱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打好冬春火灾防控攻坚战。成立迎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任组长,林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林管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成立专班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专班,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林(农)场、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抓实责任。林管局主要领导是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林区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全面整治。要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林管局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公安机关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基层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五)严格督导考评。要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请局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基层单位、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考评。

 

附件:1.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粮食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九小”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大风天和焚烧秸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1

 

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学校、医院、社会福利

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中小学校。

(二)医院。

(三)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和公益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结合场所和人员特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单位职工和管理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常用灭火设施。

(二)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三)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五)是否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

(六)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有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安装过载断电保护装置,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定期清理食堂油烟道,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使用柴油或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柴油储罐、液化石油气瓶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七)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锅炉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多功能厅和高压氧舱、放射科(室)、手术室、核磁共振扫描仪检查室、生化检验室、药房、病理室、制剂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八)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事关家庭幸福,事关林区社会大局,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教育、卫生、民政、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

(二)严明治理责任。教育、卫、民政、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类单位法人是本单位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参加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查办。

(三)建立长效机制。教育、卫、民政、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找准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和成效。教育、卫、民政等部门要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消防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2

 

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粮食和物流仓储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迎春林区粮食和物流仓储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重点组织检查粮库、代储点,物流企业单位的货场、仓库、露天货场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安全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定期开展演练情况;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物流仓储企业,消防控制中心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总平面情况。建筑物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点检查仓库、露天货场分区设置,货物堆垛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消防水源、室内外消火栓、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泵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电器线路防火安全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强电器设备及线路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电线,聘请有资质的电业部门对电器线路进行一次检测。

(六)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情况。易燃、可燃材料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含燃油、油漆)管理使用情况;库区内火灾、明火点、火种管控情况。

(七)电气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电气焊工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电气焊情况。

(八)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条件的物流仓储及粮食企业场所是否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专、兼职消防队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具有灭火救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联合开展督查检查,狠抓物流仓储及粮食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合力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采取铁腕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林管局挂牌督办;对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格查处、严厉打击、秉公执法、决不姑息。

(三)拓宽宣传渠道,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曝光力度,及时揭露物流仓储及粮食企业消防安全非法违法的典型事例,公开处理结果,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 

附件3

 

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

九小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开展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彻底清查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定,除公安消防部门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沿街门面店和群租群居场所等。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以及消火栓、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存在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防火间距、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是否存在在消防车通道安装栅栏等影响消防车进行灭火救援行动的。

(五)建筑外墙上是否设置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的广告牌、装饰灯。

(六)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存在在沿街门面店或营业场所周边搭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八)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在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在营业区、仓储区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

(九)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十)是否有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或出租屋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

(十一)是否存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超过额定人数的。

(十二)易燃易爆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标语。

(十三)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对灭火器材和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是否熟悉。

(十四)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十五)群租群居房屋是否达到消防安全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稳控全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要发挥各相关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分析研判辖区内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查找火灾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消防、安监、多经、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公安消防部门、户政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在整治期间将群租房的排查情况建立台账并录入本局综治平台。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重点对各类人员集中的小宾馆、家庭旅馆等住宿场所,小饭店、小火锅店等餐饮场所,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等弱势群体集中场所,设有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等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群租房,进行彻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检查任务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逐区、逐街、逐个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杜绝失控漏管行为的发生。对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4

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大风天

和焚烧秸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大风天火灾防范,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严防连营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5级以上大风天违章动火、秋收和春耕期间违章违规进行焚烧秸秆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对林区可燃易燃建筑密集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确定专人死看死守。进一步加强森林与各林(农)场接壤地区防火安全管理,严防“山火进场和家火上山”。

(二)逐级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的管理和重点部位、岗位、工段的看护,有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扎实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大风天火险等级预报,新闻媒体要及时刊发气象、火险信息;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基层特别是重点单位,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大风天违章动火、秋收和春耕期间违章违规进行焚烧秸秆等违法、违章行为;街道、社区和各林(农)场要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成立区域消防联防组织,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教育和引导居民安全用火,配齐灭火器材,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各林(农)场要统一规划木材、柴草垛堆放地点,并安排人员适时开展消防巡查。

(三)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街道、社区、各林(农)场要及时发布禁火信号,禁止以柴草、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禁止室外生活用火和明火作业;凡六级以上大风天和强火险天气,要对三类输配电线路停止供电;要特别加强对易发生连营火灾区域的监控,严格落实禁火限电措施;要组织发动居民进行联防巡查,实行群防群治。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大风天扑救大面积火灾应急指挥部,做到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五级以上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发生的火灾,林管局的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扑救,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和损失;对可能造成较大以上火灾或连营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

(四)严控焚烧秸秆。在焚烧秸秆重点区域和时段,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和监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地头劝导,组织人员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实行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努力做到“烧不起来”。

(五)加强应急准备。要充分做好大风天和焚烧秸秆引发火灾的准备工作,要建立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机制,修订和完善大风天、大面积应急救援预案,视情提高战备等级。要突出加强林(农)场消防力量和器材装备建设,增高林(农)场消防加水点,加强林(农)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实战培训,及时保障林场地区消防队伍经费需求,确保对失控的荒火能够快速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连营火灾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落实大风天和焚烧秸秆工作监管责任、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构建林管局、街道、林(农)场三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并落实街道、林(农)场在宣传教育、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责任,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火灾防控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环保、综治、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各局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三)做好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设立专题进行消防宣传,重点宣传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大风天禁火规定。在大风天来临之际,要采用电视滚动字幕、广播提示、居民区悬挂禁火旗等方式,进行消防警示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大风天消防工作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意识。要增强对苗头性、倾向性舆情的敏感度,及时化解引导,防止发生负面舆情。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火灾和连营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也要严格依法查处。

 

附件5

 

迎春林区冬春火灾防控易燃易爆危险品

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迎春林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迎春林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迎春林区储存、装卸、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林管局责任。林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要逐一明确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并将专项治理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五级五覆盖”。局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二)行业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要严格源头管控,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特别是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场所,坚决依法查封、取缔。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建设、企管、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计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场所集中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在严格执法、铁腕整治火灾隐患的同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模拟化、实战化训练,组织开展针对性熟悉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补充灭火药剂和装备器材,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三)社会单位责任。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高度重视从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重特大火灾高发的领域,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以及王宪魁、陆昊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林管局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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