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林业局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总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扎实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场、进家庭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规范公众安全行为,进一步提高全林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为全局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由主管副局长就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正式拉开2011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
(二)安全、消防宣传活动。6月份起在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由组委会成员单位按规定时间送报相关资料和全局各战线打击违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安全生产宣传为主题,以宣传“打击非法生产”行动为内容,以创建“平安林区”为目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 三)组织开展安全消防为基层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场、进家庭活动。以“安全文明公约”的宣传普及为抓手,以安全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安全林场、安全家庭创建为目标,层层开展“五进”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和现场执法力度,结合当前全局开展的“专项打非”行动,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消防基础工作,开展非煤矿山、林产工业、农机、防汛、建筑、学校、商场安全、消防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林业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当前建筑施工进入旺季,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立即整改。
(五)应急预案演练。学校、商场公众聚集场所要组织开展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五、组织机构
2011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宣传部、政法委、安监局、质监局、社保局、交警队、卫生局、广电局、工会、团委等部门共同主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
主 任:吴永民 林业局副局长
张德军 林业局副局长
副主任:陈 维 党委宣传部部长
王维国 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 梁湘宝 政法委副书记
侯 利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宪春 社保局局长
于康路 公安局副局长
高洪军 卫生局副局长
马元军 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徐延国 局工会生产部部长
孙吉河 团委副书记
王胜安 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丁城里 交警队教导员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突破传统,体现特色,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推广各单位、各部门的好经验、好作法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在全局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安全消防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学校要围绕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安全素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林(农)场、企业、医院、油库、社区、林产工业)组织开展安全消防隐患自检、自查和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消防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消防防范措施。 (五)请各单位要在7月5日前,把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到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