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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部门办事指南
2011-06-28
  组织部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批示、决议,抓好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出做好组织工作、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二、检查督促下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作出报告。
  三、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干部的考核、管理和培训工作。
  四、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培养选拔优秀的青年干部,合理调整、配备和使用干部,建设好基层领导班子。
  五、 搞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六、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七、负责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管好科级以上及党群部门干部档案和部内文书档案。
  八、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抓好端正党党风工作。
  九、承办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搞好组织部自身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
  宣传部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及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关于舆论宣传的有关政策。
  二、负责全局舆论宣传工作,研究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林区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局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负责全局对外宣传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外宣工作。
  五、抓好宣传战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六、完成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法委部门职责
  一、按照上级政法委以及局党委、林业局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部署,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林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优良的法律支持。
  二、发挥领导、组织、监督、协调职能,对林区政法、综治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指导基层单位“平安林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各单位、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督促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协调和处置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做好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问题。
  七、组织推动政法、综治方面的调研和宣传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改革和加强政法、综治工作的措施、办法。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局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案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执法监督工作。
  纪委监察局部门职责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我局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协助党委抓好全林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五、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开展执法监察。
  七、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八、做好信访工作,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以防范为重点,着力源头治理,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委、林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科部门职能
  一、全局计划工作:组织制定企业的中长远规划和五年计划,负责组织编制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维修计划,并负责平衡、审核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负责督促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全局项目工作:负责组织新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会审和决策工作,负责非经营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天保工作: 1、负责全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2、负责全局天保自查工作。3、完成天保工程统计报表工作。
  四、统计工作: 1、组织、协调全局各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局的统计调查方案,完成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各种普查和定期报表任务。2、对全局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3、建立健全统计台帐。4、负责全局统计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财务科部门职能:
  一、积极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依法实行“核算”和“监督”及管理分析会计职能,组织制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二、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全部工作,通过电算化的核算形式,采取报账制的核算办法,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管理和核算,并对各项财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
  三、组织企业财务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拟定各种资金筹措和安全、使用方案。
  四、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企业经营决算报告,分析企业经营成果、预测经济发展前景和财务工作方向,总结企业管理存在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五、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全部工作。
  六、负责企业经营纳税工作。
  七、负责全局会计人员工作纪律、会计人员再教育、会计职称、会计人员轮岗调配任用等管理工作。
  人事局部门职能
  一、人员编制、劳动用工、工资计划。
  二、负责职工的招收、辞退、劳动调配、劳动纪律,维护职工和企业的权益。
  三、负责劳动定额的考核、制定和执行工作。
  四、在职工人和一次性安置人员的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人事工作计划,培训与考核干部,干部调配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理晋升、考核、复审、考试工作。
  七、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干部退养、退休工作。劳动和人事方面来信、来访工作。
  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政策管理工作。
  九、申报、审批职工(含一次性安置人员和大集体职工)退休、退职工作。
  十、就业、再就业工作,下岗职工管理与培训、职业介绍,养老金接续,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发放、复审,公益性岗位开发,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十一、负责全局下岗和挂名职工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部门职能
  一、认真遵守林业局各项规章制度。
  二、落实局领导指示,督促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三、组织安排好林业局的各类会议及各种活动。
  四、草拟各类文件、合同及规章制度,处理来往公文。
  五、协调机关各部门关系,上传下达、下传上达,促进工作高效运转。
  六、认真负责、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对因个人不负责、拖拉原因造成企业信誉及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负责检查全局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资源科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权、林地管理。
  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管理。
  三、林业调查设计管理。
  四、限额采伐管理。
  五、水政管理。
  六、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七、森林资源档案管理。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部门职责
  一、依据规划法及局总体规划进行规划的审批。
  二、负责组织贯彻好环保,水利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局房地产的登记管理。
  四、组织建筑工程设计及工程概算预算。
  五、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
  六、施工图审查。
  七、工程监理。
  八、质量安全监督。
  九、施工合同备案。
  十、施工许可。
  十一、工程投诉处理。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十三、工程技术档案移交。
  十四、工程质量保修。
  十五、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合理的工期。
  十六、工程预算及竣工后决算审核。
  十七、做好本科室的人员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部门职责
  一、做好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二、召开机关党委会和机关党员大会;结合机关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批示。
  三、抓好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制定并负责实施党委理论学习计划、时事政治学习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五、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的发展工作,指导各支部开展工作和过好党内民主生活会。
  六、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七、主持召开机关党委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党委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八、完成局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做好群团,发挥工会职能及青年主力军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总局、林业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文件、会议精神。
  二、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三、组织全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全面掌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为领导提供指导依据。
  五、依法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对工伤事故及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七、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八、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管理办法。
  九、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保障。
  审计科部门职责
  一、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
  二、审计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三、审计经济效益情况,审签有关合同。
  四、评审内部经济控制制度。
  五、根据需要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营林处部门职责
  一、对全局营林生产进行统一的调度指挥工作,对各营林生产的时间进行统一安排布署,下达年度营林生产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各项营林工作造林、抚育、绿化、育苗、种子、秋整地、有害生物防治、气象等各生产各工序作业质量的指导工作。
  三、监督各项营林生产各个作业环节的作业质量,确保各项营林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四、掌握各营林生产进度统计并及时准确上报,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专题任务。
  五、协助全局完成有害生物防治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和检疫工作。
  六、为林区全年生产提供气象预测、预报及相应的林区物候观测。
  七、负责全局的各项营林工作,对各单位各项营林工作进行督导。
  农业科部门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及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多种经营农业用地管理有关条例的实施。
  二、负责做好全局多种农业用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和承包费测算工作。
  三.、制定和实施全局农技推广项目;调查总结并推广增产增收技术经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
  四、 认真组织、协调、实施好土地整理和农业开发工作。认真、细致布局好农田清淤工程,做到旱能浇、涝能排,有质量保证。
  五、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林产工业科部门职责
  一、协助主管战线领导抓好全局林产工业战线全面工作。
  二、负责起草制定全局林产工业战线各企业主产品生产计划及全局林产工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基层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快捷、迅速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协调抓好全局林产工业新上项目可研编制及建设工作。
  五、负责搞好林产工业战线的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作以及新项目开发和新产品研制工作。
  六、负责搞好林产工业战线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基层企业抓好产品质量管理,搞好新上项目的达产达标工作。
  七、为基层企业服务,指导基层企业生产技术等方面工作;做好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为基层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政策等服务。
  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各项统计报表。
  教育局部门职责
  一、全面主持教育局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计划。
  二、主持全局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事宜。
  三、主管全局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四、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林业局得决定和指示。
  五、领导教育局督促检查中小学对教学计划、课表的贯彻实施、督导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专员办部门职责
  一、对驻在单位的森林资源,资产,林地,林政管理及有关工作全面监督。
  二、监督建立和执行森林资源增长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承担派出单位确定的,以及驻在单位委托担负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
  四、按年度向单位和上级监督部门提交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报告。
  局团委部门职责
  一、领导本局团的工作。根据本届党组织具体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提出本局团的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指导、检查和督促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总结、交流并推广本局团的工作经验。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负责筹备召开全局的团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和工作会议。
  二、深入青年和基层团组织中,调查了解本局团的工作情况和广大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状况和要求愿望,研究团的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及时向局党委上级团委请示、汇报,并提出本局青年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当好党的助手。
  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委的任务,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的团的活动,发挥共青团的先锋突击队作用。
  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一方面要整顿团委的工作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树立求实、高效、为基层服务的作风;另一方面要带领和帮助下级团组织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还要指导和抓好基层团组织的建设。
  五、关心青年成长、保护青年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有关部门解决青年的社会问题和实际困难。为青年办实事,勤勤恳恳地服务。
  六、协助党委考核基层团干部,负责团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培训基层团干部,培养并积极向党政部门输送合格的青年干部。
  七、领导本局的少先队工作。
  民政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林区民政工作规章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林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五、负责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及服务管理工作。
  六、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七、负责残疾人录入管理上报工作.
  八、负责婚姻登记。
  九、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民政部门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生产科部门职责
  一、负责木材、木片生产组织落实和各项木材生产管理办法执行及伐区生产工艺及作业质量的检查指导管理工作。木片生产统计及结算管理工作。
  二、木材生产统计上报工作。
  三、负责木材产品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四、林区公路及各岔线公路的养护管理、验收及新林区公路建设的上传下达工作。
  五、林区防汛工作,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文件精神,制定全林区防汛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检查全局防汛物资的储备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
  企管办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林业局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企业经营情况的调研分析工作,负责编写调研报告。
  三、制订企业整体战略规划草案,保障企业经营运行稳定、规范,为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
  四、不断完善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与修订。
  五、负责“企业工作目标”建设方案的制定、落实、检查、考核和总结。
  六、负责企业各类经济合同的拟订、审核、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管理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档案。
  八、负责全局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九、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企业文化建设中长远规划及企业文化建设方案。
  十、负责对各项制度梳理、管理理念提炼和行为识别系统的提炼整理,企业文化手册的制定和编写。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文化活动的开展。
  十二、负责企业文化建设方案的实施,监督和总结,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企业文化建设档案管理。
  十四、负责企业网站建设,通过互联网络宣传和推介企业。
  十五、经贸工作完成林业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经贸及商务工作任务。
  十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事务科部门职责 
  一、协助领导做好部内外、横向及纵向综合事务的协调、联络工作;对内对外各种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送工作,保证内部信息通畅。
  二、负责协调安排上级机关、同级兄弟单位领导的来访接待;参与林业局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公务活动场所(中会议室、大会议室)的日常管理、调度、维护保养,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规范机关机构铭牌;负责检查督促办公室卫生、绿化美化、安全保卫、节能等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局机关的服务工作,包括活动的布置、行程、用车、票务、食宿、费用等安排,负责安排公务用车。
  五、承担办公室设备、办公用品的保管、分发、领用、登记、维护维修,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机关的车辆管理;电话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大楼的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楼、库房的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清欠办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委、 林业局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调整和管理。
  三、负责留守处的债权债务的管理 。
  四、根据林业局的指派做好专项调查。做好联合审计工作。
  五、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
  六、做好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陈欠工资的管理和发放。
  信访科部门职责
  一、负责信访科全面工作,落实局领导指示,督促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处理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意见和建议。
  三、承办上级和林业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群众来信来访的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省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根据林业局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林业局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承担林业局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和上级质监主管部门的指令和决定,负责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定近期质监工作规划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产品质量条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负责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局的计量管理工作,推动生产企业提高计量管理。
  四、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发证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防火林政科部门职责
  一、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度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二、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三、负责制定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组织实施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安排防火经费和检查督促作用效果。
  五、配合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查清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及时报告。
  六、授权行使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利。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七、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林政案件督办查处、征占用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监管查处。
  九、审核办理签发木材运输证明、野外生产用火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报。
  十、对本施业区林木生产、运输、销售及经营(加工)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依法对林区过往车辆进入防火检查和查验运输证件,文明执法。
  十二、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林政稽查、木材检查站队伍建设和管理,培训专业人员。
  卫生局部门职责
  一、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实行区域内的人才、机构、设备的准入制度,监督实施卫生人员执业标准、医疗、预防、保健等卫生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二、依法监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监督实施中医事业发展战略,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和管理各类中医医疗保健机构。
  四、研究制定全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发展规划和配套的地方法规。负责宏观指导、组织协调急慢性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五、负责全局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局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等生产企业的审核及认证工作;负责对全局监督执法稽查工作。
  六、拟定医学继续教育发展计划,承担全局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七、研究拟定全局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资格认定标准。
  八、依法监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局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全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在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动全局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蔓延。
  老干办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医疗等待遇。
  二、负责组织安排好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
  三、积极协助老干部党支部抓好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协调老干部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老干部的生活、福利问题,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五、关心老干部身体健康,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干部,努力为他们排扰解难。
  六、积极组织老干部开展文明、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七、认真做好病故老干部的丧葬工作。
  八、努力完成好林业局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机监理站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
  二、负责实施林业地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考核,拖拉机检验,核发牌证年度检审等各项业务手续
  三、负责调查、勘察、处理农机事故。
  四、负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宣传教育。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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