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经济体制、机构改革;负责全局木材销售、运输、林产工业加工等管理;负责本局法制建设、纪检监察、资源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全局森林资源、林政防火、营林的管理,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全局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负责查处全局林政案件、森林火灾案件,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贮木场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局多种经营、农业技术推广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奶业、耕地保养、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管理;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生产交通、道路安全、安全防火、综合治理、森林保护和林区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及林区政法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再就业管理,对国有资产、林业基金、内部审计、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进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全局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负责全局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林区社会服务体系,拓宽社会服务领域,促进林区社会进步和发展;管理全局文化、教育、卫生、建设环保、房产、技术监督、民政、森林旅游、安全生产监督、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屠宰等管理;负责全局信访工作,协调处理全局信访事项,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和事业发展;负责林区范围内公共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