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卫〔2018〕177号
黑龙江省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基层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总局食安办《关于转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黑森卫〔2018〕500号)文件要求,结合林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迅速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安全日常自查和监管工作,结合辖区食品安全形势特点和突出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严格自查和监管,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各单位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对以动物肉类为原料的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辖区内肉制品生产加工场所落实猪肉及生猪产品等原料风险控制,严格做好猪肉及相关原料的来源审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在检查中发现无合法来源的猪肉等动物产品、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猪肉等动物产品,立即督促整改,并上报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联防联控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农业畜牧、公安、质监等部门衔接协作机制,要加强工作沟通和信息报送,积极配合农业畜牧等部门开展好排查和应急处置。
四、掌握疫情形势和防控进展,加强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实时掌握疫情形势和防控进展情况,切实加强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猪肉类产品的排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封存,并上报局食安办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全面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上报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厉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联系人:陈立风 刘 焱
电 话:0469-6101014
邮 箱:syssab2014@163.com
黑龙江省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抄送:卫生局、办公室。
双鸭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