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局发〔2018〕124号 签发人:张 云
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建立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2018〕1号)文件要求,根据总局《关于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建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精神,成立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由管理局书记、局长任总网格长,管理体系如下:
总网格长:张海波 党委书记
张 云 党委副书记、局长
分网格长:陈建平 党委副书记
徐茂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 坤 纪委书记
王好岩 政法委书记
申正国 工会主席
周宏滨 副局长
赵福营 副局长
葛廷勇 副局长
李建军 副局长
修运来 总会计师
郑 昕 总工程师
张 罡 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
闫光坡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张云龙 宣传部部长
汪世革 农委主任
徐石基 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网 格 员:付国君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周德会 物价局局长
孙景福 统计局局长
朱启先 资源林政科科长
李玉泉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高印生 天保办主任
黎旭阳 交通局局长
吴永泉 民政局局长
赵立新 旅游局局长
汪成伟 专员办副主任
万 义 水务局局长
高景江 商贸局局长
徐义辉 营林局局长
王自海 安监局局长
王继俊 森调队队长
孙玉华 武装部部长
刘大成 应急办主任
姜 涛 森林扑火大队党支部书记
高秀珍 工会副主席
刘兆友 公安局副局长
李传伟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天赐 农委工业局局长
于 铁 农委科员
李延军 农委科员
附件: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二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管理体系表
黑龙江省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抄送:各成员。
黑龙江省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