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林局安办发【2017】67号
关于印发2017年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龙江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安委办《2017年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林区实际,管理局安委办制定了《2017年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二0一七年六月七日
抄报:总局安监局、管局安监局
抄送:安委会各成员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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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安委办《2017年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积极动员各单位、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亡人事故发生,促进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局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管理局安委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同时,按照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发动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文件通知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努力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立足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监管人员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管理局安委会负责人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林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二是组织“企业负责人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四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动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形式,推动全林区职工群众关注安全生产。
(四)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提高林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各部门要动员广大林区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安全监管部门,并对举报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给予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开展专家访谈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七)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治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和林区职工群众观看安全生产主题电影《红线》,传播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知识,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 、 “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公安、交通、建设、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
(九)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监督员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林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三、“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7年“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局开展,11月底结束。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区域行活动。
(一)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专家、记者深入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采访调研各行业领域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采访所到行业领域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全局2017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成立管理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组委会,负责指导、综合协调、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主 任:张海波 党委书记
张 云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副主任:李建军 副局长
成 员:张 罡 总局公安局副局长、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局长
王自海 安监局局长
马丛库 公安局消防大队队长
井广鹏 公安局交警队队长
黎旭阳 交通局局长
付国军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朱启先 旅游局局长
刘振新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 杰 教育局局长
王 羽 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强 广播电视局局长
管理局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主任由安监局局长王自海兼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以月促年的有效载体,层层建立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公安、交通、建设、旅游、质监、教育等部门,既要按照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系统宣传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紧密结合实际,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林场(所)、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多管齐下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活动考核。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管理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加强工作交流,促进活动开展。管理局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进行集中督办考核,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