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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有关制度
2009-11-18
 
桦林办发[2007]9号
 
 
关于印发桦南林业局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局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公开内容预审等六项制度》
                                 桦南林业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有关制度   通知
  黑龙江省桦南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40份。

桦南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邰永志        局    长
            戴惠民         党委书记
付组长:朱佑征        常务付局长
            赵富荣         常务付书记
            张西发         纪委书记
            张靖宇         工会主席
成    员:姜玉峰        行办主任
            韩太禹         党办主任
            马  义         机关党委书记
            李国祥         财务科科长
            史营林         资源科科长
            汪世霞         劳动人事局局长
            赵东秋         生产经营局局长
            田均玉         林政科科长
            崔冠福         纪委付书记
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
主  任:姜玉峰
付主任:王  强

公开内容预审制
 
一、凡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的内容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二、对外公开内容审核程序
(一)科室确定需公开的事项内容;
(二)科长审核;
(三)报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
(四)报主管局长审核;
(五)报局长审核;
(六)面向社会公开。
三、对内公开内容审核程序
(一)科室确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内容;
(二)科长审核;
(三)报主管局长审核;
(四)报局长审核;
(五)面向全局公开。
四、公开方式
(一)对外公开的事项在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
(二)对内公开的事项在局公示版公开。
 
 
 
主动公开制
 
一、凡涉及征占用林地、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项目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林业局行政职能、范围权限、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内容公开;
(二)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申请单位应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审批流程示意图;
(三)林木采伐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个人)应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审批流程示意图;
(四)林权证核发程序,申请单位(个人)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林权证核发流程示意图;
(五)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个人)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审批流程示意图;
(六)森林植物检疫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个人)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审批流程示意图;
(七)采伐设计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个人)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审批流程示意图;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种类、标准、依据;
(九)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处罚标准、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案纪律、流程示意图;
(十)信访案件处理程序,法律依据、办理时限、办案纪律、流程示意图;
(十一)林业行政违法案件行政复议程序,法律依据、复议时限、复议领导机构,流程示意图;
(十二)林业行政听证程序,法律依据、流程示意图。
三、公开形式
(一)在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
(二)在公示板公开。
四、公开时间
采取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
 
 
 
 
 
 
 
 
 
 
 
 
申请公开制
 
一、凡属涉及人民群众以及局内职工利益的事项,有申请需要公开的,应当予以公开。
二、对外公开的项目申请公开程序
(一)人民群众提出公开申请;
(二)科室报主管领导审核;
(三)主管领导报局主要领导审核;
(四)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对内公开的项目申请公开程序
(一)局内职工提出的公开申请;
(二)科室报主管领导审核;
(三)主管领导报局主要领导审核;
(四)在局内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
(一)对外公开的在简报上公开;
(二)对内公开的在一楼公示版公开。
五、公开的时间
(一)对外公开的一般为5天;
(二)对内公开的一般为7天。
 
 
公开监督评议制
 
一、将林业局的政务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
二、接受监督评议的内容
(一)为全局经济建设,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环境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
(二)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行业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问题。
(三)政务公开事项是否坚持公开、公正、实效的原则;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是否认可。
(四)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群众是否参与监督。
(五)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能力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职业用语规范文明,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拖”现象。
(七)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是执法科室的工作情况,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案。
(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九)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监督评议的方式方法
(一)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对各科室及基层单位工作进行评议。
(二)评议卡评议。设立意见箱,发放评议表。由群众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三)召开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争求意见和建议。
四、对群众评议工作的要求
(一)实施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众评议组织、监督工作。群众评议每年组织1-2次,对评议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科室、单位反馈。
(三)各有关科室、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措施的督查工作。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五)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接到评议意见和建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六)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限、要求反馈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责任追究制
 
一、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全局各科室、基层单位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 承担的责任。
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结合干部管理条例,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由主管部门或监察科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的调查处理程序予以追究。
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各科室及其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没有完成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二)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各项制度落的不实,工作流于形式的;
(三)政务公开内容不真实,公开事项不全面;
(四)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没有按要求时限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不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关责任人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六)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五、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工作时间离岗,延误正常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正常公务;
(二)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
(三)不履行服务承诺;
(四)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
(五)违反办事程序,超越办事权限;
(六)拒绝、干扰、阻挠政务公开主管机关的检查与监督,或者造假、隐瞒问题;
(七)没有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八)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告诫或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部门或单位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部门或单位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内部公开制
 
一、涉及林业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政务活动应当在内部予以公开。
二、对内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财务收支情况;
(三)干部任用、考核、奖惩情况;
(四)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情况。
三、公开的形式
采用公示版公开。
四、公开时间
(一)适合定期公开的项目每半年公开一次;
(二)临时性的项目随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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