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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和“五、六”大火反思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7-12-04

鹤林森防字〔2017〕7号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五、六”大火反思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春防的关键阶段,森林火险等级偏高,特别是入山从事旅游、种植、养殖、采集人员将大量增多,加之部分农田秸秆还没有点烧,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和“五、六”大火反思教育活动,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特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对森林防火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再安排、再检查、再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局森防指成员除值带班外,其余要全部深入各自责任区督促检查,切实消除火险隐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要求、严密布防,确保森林防火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大兴安岭87年5.6大火发生30周年反思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牢固树立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三、加强火源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火源管理必须要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做到“看住人、封住山、管住火”。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春防紧要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根据本单位农田及周边森林分布的具体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抓住森林防火的主动权。对林区内重点部位和高火险时段实行重点防范,增加足够力量做好布防,加大“三清”工作力度,积极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三号沟、红旗两个主要检查站和派驻的公安干警要严格检查,对无入山证的人员及不带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坚决把住流动火源关。

四、局属扑火大队要靠前驻防,林场(所)的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整装集结待命,严阵以待,并按照《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的要求,分别进入不同等级工作状态,充分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林火,局属扑火大队、场(所)专业队要快速反应,重兵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五、充分发挥网化作用,加强通讯望,进一步加强火情望监测工作,有望塔的单位在“五一”节日期间要派副科级以上干部上塔带班,确保有火及时发现,准确上报,快速处置。护林员要按各自区域认真巡查,杜绝死角死面,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局防火办,并采取最佳措施进行扑救。

六、进一步加强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24小时领导带班、成员值班和调度值班、值宿工作,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确保森林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坚决杜绝森林防火领导带班、成员值班和调度值班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    

附:“五一节期间局森防指成员检查安排

 

 

 

            鹤立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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