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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2-0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办公地点:东方红林业局行政服务大厅

提供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零售场所情况说明(包括场所权属:属租赁的需注明业主和租赁合同期限、经营面积、申请专店或者专柜经营、人员配备情况、现经营的主要商品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情况等)。

5、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示意图(要求,示意图以零售场所为中心,标明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其它场所位置)。

6、零售场所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7、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出具的配送意见书。

办理程序:

1、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

2、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请单位现场调查核实,达到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安全标准时给予发证。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此项业务不收费。

服务电话:0467-5912698

 

二、危险化学品(乙级)经营许可证(剧毒、易制爆、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除外)

办公地点:东方红林业局行政服务大厅

提供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文件。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及相应的出租者产权证明。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

2、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请单位现场调查核实,达到危险化学经营条件的给予发证。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此项业务不收费

服务电话:0467-5912698

 

 

0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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