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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办事指南
2017-12-04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办事指南

 

一、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办公地点: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新华路与科技路交口)。

提供材料:

1、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凭证;

3、产品合格证明;

4、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产品除外)。

办理程序:

1、所有人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登记审核岗人员审查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所有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关材料;

2、经检验岗人员现场确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核对发动机号码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对符合条件的,牌证管理岗人员将登记信息录入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

3、经业务领导复核提交材料后,由牌证管理岗人员制作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并由登记审核岗人员核发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办结时限: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0467-5912262

 

二、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办公地点: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新华路与科技路交口)

提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局农机安全监理站提出申请,填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人员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并预约科目一考试;

2、经考试岗考试员对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由受理岗人员预约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考试(申请人应当在2年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3、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经业务领导审核,牌证管理岗人员制作驾驶证,并由受理岗人员核发驾驶证。

办结时限: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收费项目:驾驶许可考试费。

服务电话:0467-5912262

 

三、办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办公地点: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新华路与科技路交口)

提供材料:

1纯农田作业的拖拉机(专指不配置拖车的拖拉机),需车主本人确认拖拉机用途;

2、运输型拖拉机运输机组和兼用型拖拉机运输机组必须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办理程序:

1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接到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后,检验人员按照检验流程开展检验工作;

2、经检验拖拉机相关要求项目合格后,签注并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一年)。

电话:0467-5912262

 

 

 

东方红林业局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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