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房产科办事指南
受理事项:选址意见书
受理单位:穆棱林业局建设环保局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
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暂行规程》黑建规[2003]27号
受理条件:具备法定资格的法人或者是具备法定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申报材料:立项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出具申请说明书);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城市现状地形图;建设资金法定证明(金额应在建设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
受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建设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建设部门受理申请后,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建设项目现场踏查;建设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符合法定要求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时发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办理时限:20日内
收费标准:工本费
收费依据:根据省建设厅统一规定
接待地点:建设环保局
联系电话:0453--580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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