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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林业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
2012-03-14
穆棱林业局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会议、林业局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加强和改进我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惠民生,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以破解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目标化管理、具体化实施为手段,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我局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2、突出重点,破解难题。以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着力点,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重点推进、突破难点、解决问题、抓出成效。
3、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符合基层需求,确保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可行,效果实实在在。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注重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常规工作同步推进,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档升级。
5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把阶段性工作与长期性任务结合起来,在保证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紧密联系林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居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围绕完成中心任务、转变工作作风、更好服务基层,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科学合理地设置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转化后进党组织,提升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先进党组织;进一步选优配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培养造就一批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负责任、肯奉献、群众认可的基层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制度,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服务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局党政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任务
各基层党组织要逐项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有新进展、难点工作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有新成效、整体工作有新提高。
1、继续推进“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大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新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深化“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强化分类指导,根据行业性质和单位特点将活动目标、任务措施具体化,找准创业、创新、创优的侧重点和落脚点。大力培养、树立一大批创业、创新、创优的典型群体,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推动林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七一”前夕,局党委要开展“三创”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完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工作,使创先争优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
2、积极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按照省委《基层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在全局开展“五好”党组织创建活动。从基层党组织入手,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对林场(所)、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五个行业类型党组织的组织设置、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委评定”的程序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要于4月中旬完成,并逐级上报分类定级统计表及相关情况。
3、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 “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确保年内党组织建设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山上林场(所)等企业单位要突出推动生产经营致富职工群众、街道社区要突出服务群众和加强社会管理、机关要突出转变作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要突出深化管理提升工作服务水平、司法战线要突出平安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局党委要细化“五好”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考评管理,引导基层党组织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4、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和结构改善对基础薄弱、软弱涣散、多年未发展党员和积极分子数量逐年减少的基层党组织实行重点管理,促进限期整改转化,年底前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未发展党员问题。加强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推动新党员思想入党,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格编制,保证人员,改善待遇,合理使用,着力解决队伍不稳、力量薄弱等问题。
5、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大力开展党员党性教育、实用技术技能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讲学、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对贯彻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进行辅导。局党委将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全员培训。要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等有关要求。要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工作。
6、努力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内生活经常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活动质量和数量。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推广、总结“微型党课”、“主题党日”等做法,积极探索流动党员、无职党员等相对薄弱领域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党务公开各种载体平台,公开党内组织生活流程和要求,提高操作性,增强透明度,扩大参与面,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党内和党外民主评议党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等有效形式,帮助党员切实找准自身不足和差距,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要加大不合格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处理力度,切实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7、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联系点,联系1-2个基层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1名基层党员和1名普通群众。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情、解民忧、谋发展、促和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帮扶贫困户制度,有帮扶能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困难户,做到帮扶见成效。为使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局党委将建立考核激励办法,主要考核党员联系群众、发挥作用的情况,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8、健全物质投入和激励保障机制按照“规范、实用、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把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没有活动场所和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要整合各方资源,妥善解决党组织活动阵地、培训场所、配套设施等方面问题,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群众充分使用、广受欢迎,坚决防止活动场所“机关化”倾向。
9、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大对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局党委进行专项述职,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评议。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予以关注,进一步激发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做好党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项目、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经常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工作,帮助联系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抓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组织部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创先争优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重点,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方案要于4月15日前报局党委组织部。
2、强化督促检查局党委将建立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督促检查机制,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要建立定期交流汇报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向局党委组织部汇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局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进行重点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并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内容,作为组织工作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3、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简报、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培树一批先进典型、总结一批实践成果,通过选典型、树标杆,学先进、找差距,实现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工作目标,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局党委组织部将在全局各行业分别确定1至2个党建工作示范点。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把局党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到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去,形成浓厚氛围,迅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附件1
1、企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2)履行党组织书记职责情况;(3)带领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发挥整体功能情况;(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党组织书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15分;党组织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扣3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班子不团结的扣1-3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制定党建工作思路、年度计划情况;(2)结合生产经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情况;(3)立足企业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情况。
党建工作无计划的扣3分;与生产经营结合不紧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0分)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情况;(2)建立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情况;(3)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情况;(4)建立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好的扣3分;党员教育培训时间未达到24学时的扣3分;承诺未兑现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活动场所建设及设施配备情况;(2)活动场所使用情况。
没有活动场所的扣5分;活动场所设施不全的扣1-3分。
保障机制
10分)
(1)党组织班子力量配备情况;(2)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情况;(3)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情况。
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待遇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工作业绩
10分)
(1)推动企业完成生产经营情况;(2)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培育特色企业文化情况;(4)党建带群建情况;(5)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扣1-3分;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的扣3分;群团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未实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的扣2分。
群众反映
10分)
(1)党组织书记在群众中的威信;(2)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3)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根据群众测评结果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两年来企业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书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2、事业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2)党组织书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4)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其它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其它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制度
10分)
(1)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3)党组织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6)建立党组织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的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10分)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创新发展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 (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反映
10分)
(1)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2)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3)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工作的反响情况。
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 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3、林场(所)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及带头致富、带领职工群众致富情况;(2)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班子团结协调情况;(3)党组织书记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情况;(4)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及党员发展等工作情况;(5)党组织书记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及民主作风、廉洁自律情况。
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两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近两年出现党组织书记、干部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扣5分;连续6个月不组织党组织活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党建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2)单位发展建设的总体计划;(3)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年度计划;(4)单位产业发展、职工群众增收致富的具体措施办法;(5)发展公益事业、联系服务群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方面的计划安排。
每1项未制定或未落实的扣2分
工作制度
(10分)
(1)党组织及其他组织工作制度;(2)民主议事决策制度;(3)党务、场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制度;(4)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考核制度;(5)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及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等制度。
每1项未建立或未落实的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2)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设施配备情况;(3) 活动场所日常维护和管理情况;(4)综合利用活动场所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无活动场所扣10分;有活动场所但不足90平方米扣5分;长期闲置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情况;(2)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资金、培训时间等落实情况。 
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20分)
(1)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任务情况;(3)产业项目发展情况,包括职工群众增收情况等;(4)和谐稳定情况;(5)精神文明建设情况;(6)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场容场貌情况。
无产业发展项目、经济收入的扣3分;近两年发生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的扣3分;在上级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后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反映
(25分)
(1)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威信;(2)各项工作在群众中的认可程度;(3)领导干部和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4)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5)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
领导干部受到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扣3-5分;民主评议满意度较低的扣5-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一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近一年来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
4、街道社区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社区党组织书记自身能力素质及发挥作用情况;(2)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班子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情况;(3)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头服务群众情况;(4)社区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党员情况;(5)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班子承诺践诺情况;(6)社区党组织书记廉洁自律情况;(7)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群众中的威信情况。
近半年来没有党组织书记的扣1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3分;近两年来未发展党员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社区党组织是否有清晰的工作思路、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具体可行;(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群众、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实际;(3)社区党组织在制定思路和计划时,是否经过全体居民和党员研究,是否形成共识;(4)发展思路和计划落实推进情况。
无年度计划的扣3分;工作计划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扣3分;落实不好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制度
(10分)
(1)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及其他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建立落实情况;(2)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社区“大党委”制及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落实情况;(3)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落实情况;(4)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度、述职制度和党员“设岗定责”、“公开承诺”制度执行情况;(5)民主管理情况。
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公开承诺未兑现扣2分
活动阵地
(10分)
(1)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设情况,每户不低于20平方米;(2)活动场所设施配备情况,特别是党员活动室和远程教育设施配备情况;(3)综合利用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服务党员和居民群众情况。
无活动场所的扣10分;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每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的扣3分;长期闲置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2)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工资、补贴、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标准按不低于上年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情况;(3)有关部门委托社区承办事项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情况,部门投入社区资金整合利用情况;(4)社区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时间落实情况。
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扣5分;社区干部报酬未达到标准的扣3分;活动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扣3-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20分)
(1)社区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任务情况;(3)社区社会管理情况情况,包括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群众上访事件等方面;(4)社区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情况;(5)在上级年度考核中的位次情况;(6)党务、居务公开情况。
在街道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反映
(25分)
(1)社区党组织、党员、社区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2)社区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的反响情况;(3)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回复情况;(4)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在群众中的威信情况;(5)上级考核中的群众评价情况和群众对社区干部、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
社区干部受到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扣3-5分;民主评议满意度较低的扣5-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近一年来没有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党组织1年以上不开展组织活动的;社区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
5、机关单位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评分办法
党组织
带头人
15分)
(1)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以及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2)党组织书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情况;(3)党组织书记抓班子建设及深入基层情况;(4)党组织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5)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党组织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其它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思路
10分)
(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思路;(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没有年度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其它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制度
10分)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3)党组织书记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制度情况;(4)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不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评议的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的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活动阵地
10分)
(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保障机制
10分)
(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机关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工作业绩
10分)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服务基层工作情况;(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 (5)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6)党建带群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群众反映
10分)
(1)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组织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注:(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党组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 近两年来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或1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近一年来单位有严重群访事件的;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低于5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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