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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12-27
             
 
 
 
关于进一步加强
穆棱林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林,依法治企和普法工作进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和谐林区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局党委、林业局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林区各项事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为构建和谐林区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林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要定位在全力建设“服务型、管理型、发展型司法行政系统”的目标。其出发点在服务,着力点在管理,支撑点在创新,落脚点在发展。围绕这一定位,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能力;要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要以创新促变化,以变化促发展,努力推动林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1、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着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林区司法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把握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推动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要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的一条主线,认真抓好落实。全面落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民调委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张士红。电话:5808368。在司法局设立“林区人民调解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并选配一名有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林业局成立35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定期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与工作和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开展工作的技能。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定期对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排查,建立排查档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认真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性、多发性纠纷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体事件和社会热点纠纷的调解工作。
切实保障人民调解经费,根据新形势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办发(2010)16号】《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将人民调解经费有计划地列入司法局年度经费预算,并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发放150元工作补贴,兼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工作补贴。同时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林区司法局要协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研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人民调解经费。
  2、以服务林区为出发点,着力做好林区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基层法律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具体指导意见》,围绕局党委、林业局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部门作用,为林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社区企业等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防控各类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中的非替代性作用,减少影响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采取受聘法律顾问、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方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认真开展辖区内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业诚信制度,不断强化队伍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树立“文明执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形成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及时受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林区公民的法律援助需要。
在林业局生产经营活动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今后凡是没有法律顾问参与研究的涉法问题不予讨论,凡是未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局长不予签字,凡是与企业重大经营活动、重要决策有关的会议,法律顾问必须参加;如:局长办公会议、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同时,结合林业局生产经营实际,成立“合同管理办公室”,依法对林业局所有的经济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将局合同管理纳入“依法治局”工作中来,避免因合同问题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合同纠纷。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由局法律顾问、律师侯立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5808368。
为适应林区“依法治局”方略实施的需要,林业局决定重新聘任林业中、小学法制副校长。
第一小学:法制副校长  王世庆
第二小学:法制副校长  纪庆华
第一中学:法制副校长  冯林英
所聘任的副校长名单,另以林业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文件下发聘任决定,并颁发聘书。
3、以增强法制观念为重点,着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不断把林区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引向深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差异性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普法方式、完善普法手段。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于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切实保证各级依法治理机构专项经费需要,林业局有计划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4、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要落实帮教措施。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中的有关落户、低保、职业培训、一次性生活救济等实际困难,使综合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要节日期间,积极组织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深入到看守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延伸活动,促进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
5、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保障能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培育和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司法行政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 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使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成为每一个司法行政人员自觉的思想和行为价值标准。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解决法律服务的能力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需要的问题,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本领和质量;解决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建设坚强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解决司法行政机关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强基固本,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开创穆棱林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从穆棱林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认真总结推广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法制宣传等工作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狠抓薄弱环节,增加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和督促解决问题,实现林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组织领导
  林业局党委、林业局进一步加强对林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认真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业务经费、办公设施、交通设备和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各项经费和补贴的同时,为司法局增加3名编制,即:副科级民调办主任1名、副科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主任1名,公证员助理1名。配备1台普法宣传车;新购置电脑1台,打印机、传真机各1部,照相机1部。逐步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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