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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12-27
     

 
 
 
 
 
穆林司法字〔2011〕141号
 
 
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黑办发(2010)16号〕以及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预防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林区提供保证,现将穆棱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迅速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加强领导,配齐人员,确保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12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司法局。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初稿意见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民调解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总局、牡林管局司法局,本局组织部、宣传部、信访科
    局工会、财务科、劳资科、审计科、广电局、公、检、法
 穆棱林业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5日印发
                      共 印:70份
 
关于进一步加强
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穆棱林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预防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林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提供可靠保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功能、化解功能和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林区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
1、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调节林区民间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推进和谐林区、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积极参与林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
把预防矛盾纠纷做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作出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反馈机制,及时向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反映社情民意,为林业局党委、林业局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
3、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
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宣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促进形成守法纪、知荣辱、讲文明的社会风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帮助群众释疑解惑,有效疏导化解矛盾。
4、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要坚持质量为本,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成效率、调解协议的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
5、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手段和方法创新,善于依靠人民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善于运用法、理、情结合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善于依托司法行政资源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6、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建设,推进人民调解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调解、履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7、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结合林区基层组织和街道社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各基层单位、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作用。加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改制、私营、合资、外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流动人口、毗邻接边地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8、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
建立人民调解员选任制度,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改善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定期对林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人民调解员队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
9、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各级组织、单位要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经费、人员培训费,落实好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解决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资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办发(2010)16号】《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的通知;将人民调解经费有计划地列入司法局年度经费预算,并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发放150元工作补贴,兼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工作补贴。同时,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林区司法局要协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研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管好用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
二是林区司法局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公、检、法一道切实加强对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把人民调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林业局党委、林业局汇报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和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林区司法局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做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健全和完善各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统一刻制印章一枚。全局现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35个(具体单位名单附后),覆盖了穆棱林区的各条战线,是林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战场;因此,各基层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三、林业局成立“穆棱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赵宝东  穆 棱 林 业局  副 局 长
        阮殿顺  穆棱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温宏生  穆棱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艾志利  穆棱林业地区公安局  局   长
        姜雪龙  穆棱林区人民检察院  检 察 长
        康  海  穆棱林区基层人民法院  院  长
  委  员:付德宝  穆棱林业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徐立平  穆棱林业局党委委员 宣传部部长
          李顺平  穆棱林区司法局  副局长
          李连诚  穆棱林业局综治办 主 任
          王春江  穆棱林业局信访科  科  长
        王素春  穆棱林业局工会  副主 席
        庄建开  穆棱林业局审计科  科  长
        李广德  穆棱林业局财务科  科  长
        石  磊  穆棱林业局团委  书  记
        杜  辉  穆棱林业局街道办事处  主  任
        倪志彬  穆棱林业地区广播电视局  局  长
        赵广伟  穆棱林业地区公安局政监室  主  任
        刘国斌  穆棱林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   科 长  
        郭兴军  穆棱林区基层人民法院  副院长
        王世庆  穆棱林区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庭 庭长    
常务副主任:李顺平  穆棱林区司法局  副局 长
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士红  穆棱林区司法局 
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联系电话:
手    机:13945376773   15045302553
办 公 室5808043  5808368
附:各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
 
 
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
 
1、林业局机关.2、贮 木 场.3、工程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4、宏森木业.5、嘉穆板业.6、森福木业.7、职工医院.  8、自来水厂.9、第一小学.10、第二小学.11、第一中学.12、街道办事处.13、森调队.14、防火指挥部.15、物资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16、红 岩.17、东  兴18、狮子桥.19、杨木桥.20、泉眼河.21、西北岔.22、老道沟.23、莲 河.24、桦树河.25、牛心山.26、共 和.27、龙爪沟.28、和 平.29、双 宁.30、三新山.31、代马沟.32、磨刀石.33、公安局.34、检察院.35、法 院 . 
      总  计:35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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