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卫字[200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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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林口林业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第三套工作方案(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林口林业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第三套工作方案(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防治非典 工作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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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卫生局、牡林管局卫生处
抄送:林口县预防“非典”指挥中心
已发:局党政工领导、专员、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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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于雪花 校对:蒋春杰
林口林业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第三套工作方案(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以防大疫思想,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我局的传播和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方案(预案)。
一、启动条件
根据我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如出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启动本工作方案A级; 如发生疫情暴发流行启动本工作方案B级。
二、组织领导
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局的防治工作。各林场(所)负责辖区的传染性肺炎防治工作。
三、确定疫区
l、疫区是指在最长潜伏期内21天发生3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
2、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区域,短期 内突然发生3例及以上临床病例。
3、流行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区域范围内,发病人数急剧上升。发病率达到5/10万人以上。
4、局卫生局防疫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宁严勿宽的原则,确定疫区的范围,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宣布。
四、疫区封锁
1、疫区封锁由局党委、林业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疫区封锁实行分级管理。
3、A级管理:发生董例临床诊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实行A级管理。
4、疫区封锁的范围。林场(所)发生1例临床诊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立即实行场(所)封锁;局址古城地区发生3例以下病例,如病人居住为楼房,对其居住楼进行封锁,如为平房,封锁与其毗邻的平房,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以病人居住地59米为半径,实行区域封锁;向阳、曙光、西北楞等较大林场(所)发生3例以下病例,以病人居住地100米为半径,实行场(所)封锁。
5、B级管理:
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3例及上临床诊断病例或发病率达到3/10万以上实行B级管理。
6、疫区封锁的范围。林场(所)发生l例临床诊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立即实行场(所)封锁;向阳、曙光、西北楞等较大林场(所)发生暴发流行时,封锁整个林场(所);局址古城地区发生暴发流行时,以病人居住地100米为半径,实行街区或整个局址封锁,并视疫情发生发展趋势,以病人为居住地200米为半径,实行街区或全城封锁(全城封锁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疫区管理
1、A级疫区的封锁由局党委林业局组织实施并要配备足够的公安干警封锁疫区交通要道。要禁止疫区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限制疫区内人员、车辆流出。限制疫区内人员集聚交流活动。维护和保障疫区内外的正常秩序。
2、疫区内禁止集市、集会、聚餐等群体活动,饮食服务行业、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停止营业、生产企停工;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禁止其它人群聚集活动。
3、B级疫区封锁在上级主管部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党委、林业局组织实施。疫区内生产企业停工;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疫区的卫生人员、公安干警及其工作人员要身着全套防护服装方准进入。
六、疫区处理
1、卫生局防疫站要对疫区内外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详尽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常规的医学检查。对疫区内其他人员进行医学追踪随访。发现可疑病例,及对运到指定医院诊治《见林口林业局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
2、卫生局防疫站要指导社区,生活服务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居民委等有关人员,对病人活动的场所,如家庭、院内外、交通工具、就诊医院、公共场所等,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对疫区内其它区域在全面消毒的基础上,每固定期消毒(见林口林业局预防非典型肺炎救治预案)。
3、卫生局防疫站、职工医院要及时组织应急小分队,依据国家规定配备标准,配备必要设备及车辆,备足消毒药械,由局预防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调动。
七、疫情公布
全局疫情在局党委林业局的领导下,由卫生局汇同宣传部商定,通过局有线电视台每图发布疫情。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疫情。
八、医疗救护
1、疫区内的临床确诊病人、可疑病人、医学观察病人需用专用车辆送到局发烧门诊和隔离区进行观察诊治。
2、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热门诊、隔离观察病防要进入临战状态,确保随时启动。隔离病房要有相对独立的病区,三区明确(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人流、物流分开,医患各有独立通道。配备必需的检测和治疗仪器设备,消毒药械和冶疗药品。
3、局职工医院要预备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由局卫生局、防疫站统一调配,必要时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调配支援。
4、隔离病房要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消毒。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医疗垃圾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5、对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死亡的病人尸体,要在彻底消毒的基础上,立即送到当地殡仪馆火化。
6、B 级管理时,局发烧门诊要进入战时状态,确保高效运转。
7、局卫生局防致站要组织应急医疗队,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由局预防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调动,解决紧急医疗救治问题。
8、疫区内的临床确诊病人、可疑病人、医学观察病人要用专用车辆送到离城区较远的集中收治医院(指定医院)和医学观察机构进行诊治。
9、各辖区内专用救护车辆由局预防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调动。
九、保持稳定
1、宣传部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使全局职工群众理解局党委、林业局对疫区(点)采取的紧急防御措施的必要性。
2、、生活服务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街道居民委员、联防户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安定人心,稳定疫区(点)群众。
3、各单位党政工领导、机关干部要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投入到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对有推委扯皮、临阵逃脱等行为者要追纠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4、公、检、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制造谣言、破坏生产、生活秩序的不法分子,对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分子要从严处理,保持社会稳定。
十、物资保障
1、局财务科、供应科和有关部门要做好足够的物资储备、调运和调剂余缺,建立对疫区物资供给的渠道,严格执行急需物品的供应流程,保证疫区居民的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正常供应。
2、所有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物质、人力强财力由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调动,保证应急供给。
3、卫生局防疫站要对防治药品、防护用品等急需物品保证供给,保证质量。
4、局交通安全科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保障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设备、物资和人员畅通运输。
5、局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十一、疫情解除
l、局卫生局防疫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确定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最后1例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隔离21天后,未有新发病例,由局预防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决定宣布解除疫区封锁。
2、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所有林场(所)及以林场(所)接壤的附近村屯,在紧急情况下均要执行本工作方案(预案)。
3、各林场(所)都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方案(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