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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之口驴业繁育基地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2018-09-17
 

公众朋友,你们好: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性文件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特编制此公众参与信息材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以下是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之口驴业繁育基地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曙光经营所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个年存栏繁殖母驴4000头的肉驴标准化繁育基地。年出栏商品肉驴3255头,其中犊驴2747头,淘汰种驴508头,同时年产有机肥料4920吨。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02592.84m2,建设内容包括母驴舍、公驴舍、分娩舍、配种室兽医室(含预存舍)、饲料加工车间、有机肥加工车间、库房、综合业务用房及活动场、锅炉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

项目总投资:7849.24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养殖场养殖舍在采取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情况下不会有大量粪污堆积,各粪沟均加盖密封处理,养殖舍周边密植乔灌木,可吸收大部分恶臭气体。经预测,场界臭气浓度可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相对较小,治理措施基本可行。

饲料加工、有机肥加工设备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台,除尘效率大于99%,使无组织排放变有组织排放,经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职工食堂设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行过程中,采用干清粪工艺,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粪沟冲洗废水、驴尿一起排入集水池,经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设备+ 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沼液贮存池”(该工艺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推荐模式内“模式Ⅱ”各工段的处理要求,废水灌溉农田)处理后,废水水质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废水冬储夏用,灌溉于农田,不外排于地表水体。

3)噪声

本项目水泵、风机、翻抛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后,到达厂界处的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不向环境排放,所以本工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①养殖舍恶臭:养殖舍恶臭通过调整饲料配比、干法清粪、定期清洁、通风换气、保持驴舍干燥等方式从产生源头上进行消减,养殖舍内喷洒除臭剂,并在舍外通过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阻隔加以控制;

②有机肥加工车间恶臭:车间密闭,粪便堆场喷淋生物除臭剂;

③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污水处理池均密封,格栅和集水池均采取加盖全密闭措施,格栅和集水池内的臭气随水流进入厌氧池,同时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负压系统,运用空气对流,负压换气的原理,抑制恶臭排放;

④饲料加工、有机肥加工废气:加工设备自带脉冲袋式除尘系统进行通风除尘(除尘效率高于99%)。在各粉尘落点处设置的集尘罩(收集率为90%)、引入管,将粉尘引入脉冲袋式除尘系统,经处理后的粉尘由2000m3/h风机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职工食堂油烟及沼气燃烧废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捕集净化油烟废气中的油滴,处理后油烟汇同沼气燃烧废气,由食堂屋顶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行过程中,采用干清粪工艺,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粪沟冲洗废水、驴尿一起排入集水池,经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设备+ 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沼液贮存池”处理后,废水水质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灌溉于农田。本项目建设沼液贮存池存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产生的沼液,冬储夏灌。

3)噪声

在满足项目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安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证零件结合紧密、正确、润滑效果等;设备尽量置于封闭车间内;在总体设计上采用闹静分开的原则,在不影响生产流程的前提下,尽量将噪声高的与噪声低的机器分开,利用噪声在传播中的自然衰减作用,缩小噪声的污染面;加强厂区绿化,可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四周的影响。

4)固废

项目牲畜粪便、厂内污水处理系统格栅调节池、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器隔离产生的粪渣、沼渣,运送至项目配套有机肥加工车间作为堆肥原料;牲畜病死尸体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产生的病死驴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病死驴尸体处理采用添加石灰石于填埋井填埋的方法;牲畜检疫、免疫、消毒等工序中产生的报废注射器、药剂空瓶与医疗中产生的动物有机组织、血污等防疫废物委托当地畜牧站带走统一处置,不设医疗废物暂存室;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饲料及有机肥加工车间除尘器收集的尘灰经收集后送至有机肥加工车间作为堆肥原料;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食堂隔油池废油脂按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处置;餐馀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同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本着从清洁生产入手,对产生的粪污采取了源头污染控制的工程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污水零排放、粪污得到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所述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发生,本项目建设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五、建设单位及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联系人:张立

联系方式:0453-3306005

评价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话:0432-65086719

邮箱:jllinglong@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主要事项

1)通过介绍,你是否了解该项目?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的益处是:

3)建设期,您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4)运行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5)您认为该项目中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

6)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

7)您是否同意项目在该场址建设?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    

201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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