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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2017-12-29

林口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为快速、有效地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全局畜牧业健康发展和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林口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重大动物疫情疫病种类

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牛海绵状脑病、猪瘟、鸡新城疫、猪水泡病、痒病、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非洲马瘟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

(二)疫情确认

一旦发现疑似重大疫情,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请省市县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或采取病料,送省兽医卫生防疫站做实验室检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依照国家或省诊断技术规范执行。

(三)隔离封锁

1.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由林业局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向林口县应对发生重大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请示,负责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报请林口县下达封锁令,同时通报毗邻地区。

2.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定标准:疫点为发生疫情的动物所在的场(户);疫区为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受威胁区为疫区外2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禁止疫区内的动物外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

4.疫区与外界的所有路口,有专人24小时把守。

(四)扑杀

1.扑杀范围和种类,疫区内所有动物。

2.动物尸体处理:①掩埋。②焚烧。

(五)消毒

1.出入疫区的所有交通路口,建立临时性检疫消毒站,设立明显标志,设专人和消毒设备。对出入人员、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2.对疫点、疫区内的禽类运载工具、用具、笼舍、场地等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3.对动物产品和动物排出的分泌物、排泄物、垫料、饲料等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4.对疫区内的公路、庭院等地方进行消毒。

5.消毒每日进行1-2次,至解除封锁日结束。

(六)免疫接种

对受威胁区内的所有动物,实施紧急强制免疫。

(七)解除封锁

疫区(点)内最后一头患病动物扑杀或痊愈后,经过该病的一个潜伏期以上的检查、观察,未再出现患病动物时,由省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确认符合条件,方可解除封锁。

(八)扑杀动物的补贴

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指挥领导体系及职责任务

林口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由林口林业局局长任指挥长,林业局常务副局长、主管畜牧的副局长任副指挥长,财务科、宣传部、公安局、纪委监察局、卫生局、资源科、多种经营局、办公室等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多种经营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林口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扑灭;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配合林口县防控重大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林场(所)及各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财务科: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防疫物资储备资金。

党委宣传部:负责防疫宣传教育工作。

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负责做好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在防疫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纪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农业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及时组织动物防疫和监督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开展疫情监测、预报;负责核实疫病确认,核实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负责监督紧急免疫接种;负责对参与防控人员的重大动物疫情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卫计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资源局:负责候鸟监测、候鸟迁徙情况的通报及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及情况综合。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各林场(所)要建立动物防疫监察站,设立疫情报告员,认真执行疫情监测制度和操作规范,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疫病监测。

2.凡有动物生产、经营的专业户都列为监测对象。

(二)预警

组织畜牧、卫生、农业等部门专家共同研究分析,提出疫情形势分析和评估报告,预测疫情发展态势,拟定相应对策。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和物资保障

要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金,并纳入财务计划,确保应急需要。要保持所有应急药品和物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二)技术和人员保障

1.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配合上级部门的有关专家到现场采集病料、诊断。提供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指导意见。

2.要组建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组成人员包括: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公安人员和各林场(所)专业扑火队员。

3.要对预备队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和演习演练,提高对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宣传保障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工作部署与措施,通报工作动态,及时报道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重大疫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群众的防范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各林场(所)要在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工作。在实施本预案的同时,要积极依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纳入地方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统筹规划。

(二)对瞒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对擅自发布疫情消息、造谣惑众造成重大影响的;对在疫区封锁、染疫畜禽捕杀、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执行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依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动物疫情的态势,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四)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预案由林口林业局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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