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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林口林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4-30

 

 

 

林林消字[2013]39号


关于印发《2013年林口林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13年林口林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春季防火  方案  通知                              
抄  报: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消防安全委员会
       牡丹江林业管理局消防安全委员会
已  发:消防委员会成员、李书记、张局长、王玉江副局长                 
打  字:李  平                           校  对:王国明
2013年林口林区春季防火安全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林口林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巩固“除火患、保平安”冬春防专项行动成果,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政府十二五消防规划》,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确保林口林区火灾形势的稳定,为林区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全省春季防火期从2013年3月20日开始,至2013年5月31日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春季防火安全责任制。林业局将把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作为消防工作首要任务,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部位和个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将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逐级落实。春防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问题。春防期间,凡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较大以上火灾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有针对性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林业局将紧密结合实际,针对我局建筑工地、棚户区、耐火等级低的连体建筑易燃建筑密集区、柈子城,旅店、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木材加工厂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季节特点,分领域、分时段确定整治重点,周密组织实施,特别是“清明节”、“五一”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期,林业局的领导将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对隐患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各单位要按省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居民委员会、街道为基本单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多户联防”机制,推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保安巡防制度,开展巡逻看护。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申报备案制度。
    (四)努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各单位要积极推动社会单位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并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春防期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员工都要参加培训,都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操作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熟知消防安全“三懂三会”知识。
    (五)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坚持落实“巡逻检查,高点瞭望,抵近执勤,一线监护”的火灾防控“十六字”要求,迅速制定完善大风天气灭火作战预案。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单位要发布禁火命令,编制高火险等级天气防火巡查方案,划定责任区域,开展防火巡查。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要针对大风天和清明节特点,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火灾。在进入林区的路口和风景旅游区设立醒目的防火宣传警示标牌,加强安全用火教育,规范管理用火行为。
    (六)切实提升林区人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板报、标语、传单、等等媒体,建立火灾危险警示制度,凡遇高火险等级天气,有线电视要滚动播出禁火提示等信息,山上林场所要设禁火旗。组织中小学要进行“四个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活动,要统一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周”活动。
    (七)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认真开展“六熟悉”和灭火作战预案演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车辆器材装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并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特点,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分别召开春防工作会议,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的广播、有线电视、板报、标语、传单、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将我局的春季防火措施、组织检查抽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公告,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各单位要部署、组织、督促本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林业局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认真贯彻上述七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林业局将适时对各单位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高效务实的组织机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本战线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要成立由公安、安监、教育、建设、文化、卫生、旅游、广电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全面立体的工作网络。各单位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各单位要至少每周要开展1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
    (三)建立合作高效的监督机制。各单位要在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必须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走访各重点看护对象,把消防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人,切实提高广大林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形成定期反馈机制。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于5月1日前上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3300566),春防总结于6月1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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