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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8-09-30

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度

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我局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全面提高我局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包保覆盖、责任明确、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党建工作提升活动方案2018年局党委组织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局基层党组织。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具体内容为:政治建设、深化作风整顿、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重点工作、党建基础工作、“特色党建”创新和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量化为8个大项目37个子项目,(详见《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

三、考核方法

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月份考核、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目标任务细化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采取“月份考核占30%、平时督查占10%、党群部门评议占10%、年度党建述职测评占10%、年终考核占4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

从严考核结果运用,树立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鲜明导向实行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选优、晋职晋级挂钩,奖优罚劣,推动管党职责及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

1、月份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年终总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与职务职称晋升挂钩。 

2、年终考核结束后进行排位通报,对年度党建考核综合排名后5名的单位及党组织负责人取消评优资格;对排名后三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第一年进行工作约谈并罚款200元;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予以黄牌警告并罚款500元;对连续三年排名后三位的予以免职。

3实施基层党建工作“一案双查”,既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又追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4、凡出现党建工作重大失误的,一律取消当年个人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相应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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