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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河重点国有林安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分工
2018-05-29

柴河重点国有林安委会

2018年工作要点及分工

 

2018年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红线意识,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管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柴河林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促进柴河林区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一、着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强化党委行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明确党委行政及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安委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组织部、人事局、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二)细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并纳入“三定”规定。(安监局牵头、法制办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敦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突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公示、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安委办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四)切实发挥安委会作用。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制度。(安委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管理和巡查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考核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委办、组织部、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

(五)抓好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实。按照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分工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出柴河林区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安委办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

(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归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公安局分工负责,其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强化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机制。(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

(七)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完善落实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事故查处、事故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督办等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开展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安监局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着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八)推进局址安全发展,敦促指导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指定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机制,夯实局址安全保障基础。(建设局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深化局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制度。(公安局、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局址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安监局、公安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企业总体规划各个环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加强规划设计间的统筹和衔接科学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建设局、安监局、计划科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突出加强局址安全源头治理高位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局址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得立项审批不得开工建设不得从事运行严禁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和工艺技术的项目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建设局、安监局、计划科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加强农机监管。深化“平安农机”活动。(农机站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强化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推进《黑龙江省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建立风险点清单、隐患排查清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风险管控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实现企业风险防控、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与监管执法有机统一。(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十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力度,推进安防工程建设,强化道路隐患排查,加大道路疏导管控力度。(交通局、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加大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建立文明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黑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建设局、计划科、物资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存场所等专项治理和“反三违”行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评估诊断并实施分级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督办。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老年公寓、旅游景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加强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查各类违章行为,突出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煤改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城镇燃气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设局牵头,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深化工贸企业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对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对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安监局牵头,质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十六)加强特种设备专项治理。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以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宾馆、高层建筑、医院、体育馆、九寨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十七)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十八)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深化尘毒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卫生局、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十九)强化应急救援。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建设。(安监局牵头,有关单位部门配合)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强化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营林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龙江行”“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安监局、宣传部、教育局、工会、团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安监局、劳动局、工会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林场所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产工业科、工会、团委、安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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