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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2-01

 

单位

现将《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职责和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110

附件1

 

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集中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冬季冰雪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食品安全,按照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药局、总局食安办工作部署,柴河国林局决定集中开展2017柴河林区 “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四个最严”标准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为抓手,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为契机,紧紧围绕解决林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消费者信心,不断提升林区人民群众对食品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4月6日。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源头治理。以白酒、饮料、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水饺、元宵)等节令热销食品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一是严格原辅料监管。严查原辅材料采购,严防使用发霉变质、超保质期、价格明显偏低、无检验检疫证明、来源不明肉类、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不合格、不合规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问题。二是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防“一非两超”,食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调配法冒充酿造法,配料表与投料不一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问题三是严查标签标注。严防散装白酒等食品出厂无标签、营养标签不合格、宣称功能、疗效等食品标签标注问题。

    (二)开展食品销售环节治理。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一是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查果蔬类和水产类无产地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畜禽肉类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及无检疫标志进入市场销售的行为。二是严格食用农产品信息标注。严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如实公布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等相关信息的行为。三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严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义务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制度。严查市场开办者不按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不及时公布检验结果的行为。重点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销售者开展集中整治。五是严格规范乳制品、肉制品储运条件。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乳制品、肉制品仓储、运输环境监管,严查不按产品明示条件要求储存、运输食品等问题。
    (三)开展餐饮消费治理。一是严抓集体聚餐。以局址、林场集体聚餐、大中型聚餐单位为重点,严查各类聚会、集会、年夜饭等集体聚餐活动中超能力接待、违反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不按规定备案、不按规定食品留样等行为;严查餐饮单位和局址、林场聚餐酒类管理,防止饮用不合格酒类或误饮误用助燃剂类产品。二是严抓旅游餐饮。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等餐饮场所为重点,严查涉旅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采购食品原料、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售食品、卫生环境差等行为,严密排查柴河威虎山雪村等重点旅游景区以及旅游景区景点内和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及各类农家乐餐饮,严禁加工制售来源不明所谓的“地方特色动植物产品”,重点检查食品原辅料、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餐饮具洗消等合规情况。三是严抓网络订餐。以入网餐饮单位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无实体店、委托加工制作和网络平台开办者、送餐者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保健食品治理。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为契机,严抓保健食品监管。一是严查混放销售的问题。以商场、超市、药店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非专区(专柜)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非明示的问题二是严查查验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不一致的问题三是严查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的问题。由食安办牵头,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合督查,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进行深入排查,严查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五)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以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一是严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非法添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虚假标示及非法声称等违法行为。二是多部门联合办案。协调食药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违法违规案件,对影响较大的案件深查细挖,查清链条,震慑违法犯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行动领导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建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细,责任到人。要细化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解决突出问题。

(二)加强督导检查。国林局食安办将推进指导各成员部门开展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并实施开展督导检查;国林局食安办对行动迅速、效果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全局通报。

    (三)加强宣传工作。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力度,打好“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宣传战。一是营造氛围。新闻中心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设置行动专栏,提升新闻宣传效果。二是开展公益宣传。对人群密集的广场、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附件2:

 

2017柴河林区“食安龙江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长:赵 

副组长:王福祥、汪贵文、李天军、

 员:姜孔升、李冬华王占和、刘永忠、韩晓光、冷洪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林局食安办(食药监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指导督查工作。

    二、“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办公室

     任:姜孔升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张秋季、冯利彬、冯韬、王传伟、李欣、许树林、谭世喆

信息和统计报表报送联系人:张秋季、冯利彬

联系电话:14784531200

 

 

 

 

 

 

 

 抄 送:机关各科部室,局党政领导

 黑龙江省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1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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