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科办事指南
受理事项:全局各林场林蛙养殖区区划及竞价承包,许可证办理和年检工作;省一般野生动物狩猎报批;非重点野生动植物采集收购。
受理单位:柴河林业局资源科
受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野生药材保护条例》《黑龙江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林蛙养殖管理办法》
受理条件:林业局内职工、青年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业务范围。
(2)申报申请人登记表
(3)单位领导审核意见。
受理程序:
1、 受理登记
2、 材料审查
3、 召开科务会,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4、 资源科审批意见。
5、上报总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6、上报批准后通知本人。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
接待地点,柴河林业局行政审批大厅7号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14704535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