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组、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照总局纪委森总纪函(2018)18号文件精神以及总局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有关要求,经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相关单位内部场所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清底数。所属各相关单位如实填报《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具有餐饮、接待功能的场所情况统计表》,包括单位的食堂、宾馆、接待中心等,作为局纪委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重点。并于8月29日前将《具有餐饮、接待功能场所情况统计表》纸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上报局纪委办公室。
二、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相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问题的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并作出承诺,对主动上报问题的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责。承诺书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后,将纸件于2018年8月29日前报局纪委办公室。
三、及时上报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请于8月29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纸件上报局纪委办公室。
四、没有内部接待场所的单位不用上报《统计表》、承诺书及自查自纠情况。
附:1、《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具有餐饮、接待功能的场所情况统计表》
2、承诺书样本
中共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具有餐饮、接待功能场所
情况统计表
接待场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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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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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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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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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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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印章):
承 诺 书
中共柴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单位在日常的公务接待和迎来送往中,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纪条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问题的发生,如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如在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漏报瞒报、上报不实的情况,愿承担责任并接受纪委的严肃追责。
特此承诺!
单位(党组织印章):
党 组 织 书 记:
行 政 负 责 人: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