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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松果林承包工作手册
2014-06-30
第一部分  竞价者须知
 
一、本次发包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竞价承包的原则;
3、坚持让利于企业职工的原则;
4、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5、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二、承包底价的制定依据和承包底价
《办法》中制定的承包低价,是以牡丹江林区周边林业局(穆棱、柴河、海林、绥阳局)承包底价为参考,遵照林业局主要领导“红松果林承包工作要做到让利于民,让利于林区职工”的指示,以全区最低价确定了我局的承包底价。
其中:人工林主要考虑红松在林分中占的比例、红松林的密度、结实效果划分了三大类12个等级并每个等级确定了单价/公顷.年。最高价800元/公顷.年,最低价30元/公顷.年;天然林根据胸径划分了三个等级,按单株确定了单价/株.年;最高价5元/株.年;最低价3元/株.年。(详细见下表)
 
天然红松果林主要划分依据:

类  别
划分依据
竞拍底价
三级结实
红松胸径16-26厘米
3元/株/年
二级结实
红松胸径28-38厘米
4元/株/年
一级结实
红松胸径40厘米以上
5元/株/年

 
 
 
 
人工红松林(含红松人工母树林)主要划分依据

类    别
级  别
划分依据
竞拍底价
一类
一级结实
株数小于900株/公顷
800元/公顷/年
(红松占8-10层)
二级结实
株数900-1200株/公顷
700元/公顷/年
三级结实
株数1200-1500株公顷
500元/公顷/年
四级结实
株数1500株/公顷以上
300元/公顷/年
二类
一级结实
株数小于900株/公顷
500元/公顷/年
(红松占5-7层)
二级结实
株数900-1200株/公顷
300元/公顷/年
三级结实
株数1200-1500株公顷
150元/公顷/年
四级结实
株数1500株/公顷以上
80元/公顷/年
三类
一级结实
株数小于900株/公顷
150元/公顷/年
(红松占4层以下)
二级结实
株数900-1200株/公顷
90元/公顷/年
三级结实
株数1200-1500株公顷
45元/公顷/年
四级结实
株数1500株/公顷以上
30元/公顷/年

 
三、首轮参加竞价承包经营者的范围
1、我局的在岗职工;
2、我局在册挂名的职工;
3、我局的一次性安置人员;
4、林区待岗青年。
四、优惠政策
1、本单位在册在岗职工(必须是在林业局劳动局审批发放的工资支付单上有工资收入的),且在本单位申请竞价承包的,按竞价中标额优惠10%。
2、在本单位居住的在册不在岗的职工;在本单位居住的林区待业青年(林业局职工子女、户籍在当地派出所的、已成家立业);在本单位居住的一次性安置人员,在本单位申请竞价承包的,按竞价中标额优惠5%。
3、对基层单位签订的未到期合同(承包款已交林业局)的承包人,如果中标,林业局将给予应交承包费总额再优惠10%。
五、流拍地块管理
1、按照《办法》规定,对林业局职工首轮竞价流拍的地块,林业局将在山下地区对社会进行第二轮公开竞价,第二轮竞价允许企业外自然人参与竞价承包,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林业局红松果林管理办公室(营林科)报名,林业局将组织统一进行公开竞价承包。
2、如果面向社会公开竞价仍然流拍的地块,林业局将现地踏查认定重新定价后,按照竞价顺序重新组织竞价承包。
六、竞价承包申请
1、以户为单位,(一户只能有一个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在竞价会议召开前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发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书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及拟竞价的地块等信息)。竞价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参加5个小班的竞价。
七、竞价保证金收取、使用和管理
1、经发包单位、局劳动局资格审查合格后,竞价申请人须向申请竞价承包的单位缴纳5,000元的竞价保证金,竞价单位出具收款凭据作为参加竞价的依据。
2、如未中标,竞价结束后如数退还其保证金。
3、凡中标后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自动放弃承包或在竞价过程中扰乱会场秩序、干扰竞价的,保证金林业局予以没收,不予退还。
八、公开竞价承包
1、符合竞价条件的人员在得到发包单位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凭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进入会场参加竞价(一户<约伙承包的>只限一人参与竞价;收据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2、每块红松果林竞价必须三轮以上(既:最低成交价:应为底价加价15%),方可成交。竞价人员每次加价额度以竞价地块承包底价的5%(取整数)为最低标准,在发包的基础底价向上加价不封顶,每次加价可以超过最低加价幅度,但必须为其整倍数。
3、最终通过竞价投标最高额胜出的人员,成为中标承包者,开具中标通知单。
4、每个申请人中标承包不得超过2个小班,如中标两个小班后,不得继续参与其它小班的竞价,即时离开会场。
九、承包费缴纳
中标后,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3日内到发包单位一次性缴纳前5年的承包费(10年应交承包费的50%),剩余的50%在承包期内的第六年4月20日前缴纳),同时签订承包合同,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承包权,林业局重新组织发包。
十、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书统一使用林业局印制的文本。中标者凭中标通知书和缴费收据,与林业局局长签定承包合同,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局档案室、红松果林经营管理办公室各一份)、乙方一份;另合同复印件两份,资源科、林场各存档一份。合同签署须履行公正手续,公证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一、缴纳防火抵押金
1、承包经营者按中标后的红松采种林面积,向林业局交纳每公顷20元的林政防火抵押金。
2、如当年出现林政防火案件,抵押金全额扣除,第二年需重新缴纳抵押金。没发生林政防火案件抵押金待承包期满时予以退回。
3、抵押金与承包费一同交纳,不缴纳抵押金,不予签订合同。
十二、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
十三、承包经营者的权力
依法享有中标地块合同约定范围的红松果实采集权、完成红松林木种子有偿上缴任务后的销售权和收益权。
十四、承包经营者的义务
1、承担本经营区内红松林的护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等管护工作,成本费用自理;
2、自觉接受林业局和林场所的依法监督检查,配合林业局完成相关森林经营活动,承包者不得发生收费或阻碍生产的行为。
3、承包者必须按照上级种子采收计划和规定价格(不低于当年总产量的10%)完成种子上缴任务。
4、林业局将适时对已发包的红松果林统一进行抚育。承包人有责任负责监督抚育作业质量。作业中发现违反设计作业,破坏红松果林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局相关部门。
十五、具体规定
1、对抢采、掠青和毁坏母树的承包人,林场有权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以所采种子价值一倍至三倍的罚款,属承包人行为的,林业局有权取消承包合同,承包费不予退还。够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禁将所承包的红松果林,私自对外转让、转包、出售等行为,违者收缴非法所得,取消承包合同。如承包人有特殊情况要中途解除承包合同,须向林业局提出申请,林业局批准后方可终止承包合同,林业局重新组织发包,合同解除前,履行合同期间的承包费不予退还。
3、林业局所辖施业区的红松球果开始采集日期统一确定为每年的九月上旬至中旬。进入采集期后,经营者必须凭林业局主管部门签发的《林木种子采集许可证》,依法采收果实。
4、承包者必须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相关规定管护、采收、运输红松种子。在完成林业局下达的红松种子任务后,林业局为其办理红松种子检疫、运输等调运手续,同时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5、承包期内,如林业局对承包者承包的红松采种林需要开发或征占林地时,林业局有权终止合同,承包费按未到期年限予以返还,对由此产生的间接和预期效益林业局不负赔偿责任。
6、本承包内容为红松果林经营承包,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关系。承包人应组织采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一切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自理,林业局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7、对抚育后的红松果林,结实量大幅提高的,林业局有权向承包人追加上缴承包费,以补偿企业的生产费用投入。如承包人不补缴追加的承包费,林业局有权取消承包合同,林业局将另行发包。
8、承包果林仅限于红松采种林木(树木),其它林木和林下资源(包括山野菜、药材、林蛙养殖等)另行签订管护经营承包合同,管护经营费用等按另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9、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因故死亡,其配偶、子女符合竞价承包条件并具有管护能力的合同可继续履行。如不符合条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不具有管护能力的,林业局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竞价发包。按合同未到期时间和原承包费标准计算返还承包费。
 
 
 
 
 
 
 
第二部分  基层单位须知
 
一、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做好准备工作
1、各林场所要适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林业局制定下发的《办法》,讲解林业局相关政策,按照要求公开、公示本单位红松果林竞价承包地块,广泛宣传,确保本单位职工家喻户晓。
2、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必须严把在岗、在册职工、居住情况关,一但出现弄虚作假,必须严肃处理。
3、要按照林业局下发的时间安排表,积极主动,指派专人负责申请人的报名、统计、上报等工作。
4、对于林业局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的,继续执行到期,到期后按照本《办法》重新竞价发包。
二、认真谋划、筹备竞价,顺利完成任务
1、林业局领导小组将统一安排全局山上单位竞价承包会议时间、顺序,竞价会议由林场所负责组织,在林业局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进行。
2、各基层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谋划竞价会细节,对拟竞价发包林分的基本情况、拟竞价承包人要了解详细,认真做好竞价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按照林业局整体时间安排适时召开竞价会议。
3、林场所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在岗、在册等情况进行初审,合格后,按身份性质分类登记造册,经林业局劳动局审查复审,将最终确定的竞价对象分类汇总,上报林业局红松果林承包管理办公室(营林科)备案(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4、林场所对符合竞价条件的申请人收取竞价保证金,保证金由发包单位负责收缴、保存,待竞价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返还保证金。
5、林场所要对承包中标人进行承包费收缴,在中标后三日内完成,按收入总额上交林业局财务科,同时加强对收缴资金安全保卫工作。
6、超过林业局定价部分竞价所得,林业局与林场所8:2分成,林场所分成部分由林业局管理办公室出具手续,由财务科在收入中拨付,此款作为本单位有关红松果林经营管理的相关费用。
三、红松果林竞价会议程序
1、发包单位在会议开始前30分钟,逐个核对参加竞价人员身份证、保证金收据等条件信息,组织进入会场(饮酒者不得入内)。
2、组织者发放《红松果林竞价承包手册》给竞价者,宣读会议纪律和要求(主要包括:手机关机或震动、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恶言影响他人竞价以及滋事无理取闹者请离会场等内容)。
3、主持人宣布竞价会议开始
(1)根据申请人编号和竞价分组情况发放竞价号码牌,开始逐小班进行竞价。
(2)主持人公布所竞价地块编号、面积、分类、标底、加价额度等信息。
(3)主持人宣布第一轮竞价开始竞价开始,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申请地块按照规定的加价额度举牌竞价。第一轮结束后,公布第一次竞价最高金额(如无人举牌,自然加价5%)。
(4)主持人宣布第二轮竞价开始,申请人依次举牌竞价。第二轮结束后,公布第二次竞价最高金额(如无人举牌,自然再加价5%)。
(5)主持人宣布第三轮竞价开始,申请人依次举牌竞价。第三轮结束后,公布第三次竞价最高金额(如无人举牌竞价,自然再加价5%)。
(6)依次类推,每个竞标地块不少于三轮竞价过程。当主持人三次公布最高价,无人再继续加价,视最后举牌者(出价最高者)为中标承包者。
(7)主持人公布最终发包地块、中标价格、中标人编号等信息。
(8)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个竞标地块竞价过程,对中标地块,填写中标通知书,发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林业局领导小组监督成员、中标人签字,中标通知书一式2份,中标人一份(凭通知书3日内到发包单位缴纳承包费),工作组留存一份。
(9)如果竞拍地块流拍,记录下来,按相关规定处理。
4、依据上述竞价过程,对发包单位所有竞价申请小班依次进行竞价。
 
 
 
 
 
 
 
 
 
 
 
 
 
 
 
 
 
 
 
 
 
 
 
第三部分  其它事项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项工作,林业局成立红松果林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全局红松果林竞价承包、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林业局红松果林经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书宾
 副组长:吕炳文、张新华、张洪林、王榜发、苏立国
成  员:秦守明、赵增元、刘涛文、王宝利、李守江、孙甲龙、南景欣、徐恒亮、孙洪国、关景春、王义茂
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营林科
主    任:赵增元
工作人员:营林科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相关部门责任及分工
1、红松果林管理办公室及各林场所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红松果林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的建档管理工作,及时补充有关数据和资料,档案与合同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
2、宣传部:通过电视、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林业局红松果林承包工作,宣传林业局惠民政策,工作开展情况等。
3、纪委:主要负责监督整个竞价承包过程;受理职工群众举报案件等工作。
4、公安局:主要协调各包片派出所对发包单位竞价会场的秩序、安保等工作。
5、局工会:主要负责协调各基层工会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协助信访部门接待职工来访答疑等工作。
6、资源科:主要负责对疑异发包地块的复查认定工作。
7、财务科:主要负责指派专人对红松果林承包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原基层单位发包款项是否上缴林业局认证。
8、劳动局:主要负责审核申请竞价承包职工在册、在岗情况。
9、营林科:①负责制定工作进度表;②制定各单位材料报送时间并审核;③制定竞价会议程序和要求;④确定各单位竞价时间表;⑤协调领导小组监督竞价过程;⑥指派专人、专柜保管红松果林承包合同。
10、信访办:负责接待相关事宜信访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部门工作,《管理办法》和发包地块、标底的印发公布,以及宣传工作。单位承包地块存在的问题;前期承包合同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公示地块、类别划分存在的问题。
负责单位:各基层单位、宣传部、局工会、纪委、营林科等。
时    间:5月25日前完成。
2、报名、初审阶段:主要包括各发包单位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上报等工作。
负责单位:各发包单位负责人和专职人员。
时    间:5月25日  -----6月5日
3、资格复审阶段:主要包括林业局相关部门对发包单位报送的竞价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部门:劳动局、营林科等。
时    间:6月5日-----6月10日
4、召开竞价承包会议阶段:主要包括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逐个单位,进行红松果林竞价承包会议,完成承包合同的签订、承包费收缴等工作。
负责部门:纪委、公安局、营林科、局工会、宣传部等。
时    间:6月10日-----7月20日
5、竞价承包结束阶段:主要包括对竞价结果的汇总、统计、工作总结以及承包费上缴林业局等工作。
负责部门:纪委、工会、营林科、财务科等。
时间:7月20日-----7月30日
三、监督保障
为保证红松果林经营管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运作,林业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3199036 (红松果林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3198965  3199687(营林科)
3199596  3199552(纪  委)
四、附件
1、红松果林竞价承包申请表
2、红松果林竞价承包申请汇总表
3、红松果林竞价承包会议记录
4、红松果林承包竞价中标通知书
5、红松果林承包地块明细表
6、红松果林承包地块位置图
 
 
 二0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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