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企务动态 公告信息 领导讲话 重要讲话 统计信息 发展规划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部门文件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行政执法 科普宣传 参政议政 工作流程 工作规则 其他信息 办事指南 大事记 建设规划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信息
关于加强企业临时用工管理的通知
2018-02-02

 

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力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结合林业局实际,对企业临时性岗位用工进行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各单位要对企业临时性岗位用工进行清理,凡未与企业签订《临时性岗位用工合同》的人员,不准安排上岗。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

二、基层单位因生产、工作的需要,确需招用临时性用工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林业局提出申请,说明用工情况和拟招用人员基本情况,经林业局批准后方可招用。

三、临时用工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临时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限由基层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签订合同时要提交个人基本信息。

四、严格执行临时用工“六不准”:

1、不准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已经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

2、不准招用身份不明确,个人信息不准确的人员;

3、不准招用身患重病或残疾,行动不便的人员;

4、不准安排顶替上岗;

5、不准安排未签订合同人员上岗,也不允许先安排上岗后补签合同;

6、不准安排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林业局对基层单位按每人(次)500元进行处罚,对劳资员给予调离岗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黑龙江省八面通林业局

○一八年一月三日

 
联系我们
                                     
  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主办  备案序号:0500220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政编码:150001
  集团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邮箱:sengong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