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通林业局2017年廉租房租赁
货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山上、山下各基层单位、社区:
为切实加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就我局2017年度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八面通林区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符合廉租房发放条件的低保户。
(2)遵纪守法,没有拖欠林业局各项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等)、支持企业工作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补贴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和《家庭收入情况证明表》。
2、审核。由所在单位(社区)进行初审后,将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统一报林业局基建环保局。
3、审批。由林业局纪委、工会、建设局、民政局、财务科等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的家庭户进行复核,审核后报林业局审批,确定拟发放家庭名单。
4、公示。对拟发放补贴家庭名单在社区及山上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林业局财务部门进行补贴发放,采用银行发放形式。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单位、社区要对申请家庭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享受此项政策,同时追究所在单位(社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2、林业局成立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审核工作小组,由林业局纪委、工会、建设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办理租赁补贴的审核、审批及有关手续办理。
3、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摸排,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好事办好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应发尽发。
八面通林业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