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林党办发[2017]6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局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质。八面通林业局党委决定在全林区内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发动全林区职工群众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推选并树立一批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的代表人物,体现具体人物、具体事迹的感人力量,形成强大的精神感召力,为打造文明八林、构建和谐林区提供的强大精神动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深入挖掘、培树、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局形成学习道德典型,争做道德典模范的热潮,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作风。把我局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打造为一场全民参与,全民感动、评议和学习的思想盛会,推动林区社会形成公平正义、文明有序、团结友爱、和谐共进,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原则
1、坚持“严谨、规范、公开、公正、广泛”原则。重过程,重参与,重影响,树典型,亲民众,力求在平凡而又事迹动人的人物中,通过推荐、初审、宣传、投票、审定、表彰等规范化程序,评选出一批品格高尚,感动林区的人物。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宁缺勿滥,使评选出的模范典型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评选对象
八面通林区职工群众,侧重于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
(三)评选类型
结合林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发挥榜样力量推进典型引路作用。本届“道德模范”人物评选分为“孝老爱亲模范” 、“双创模范”、“爱岗敬业模范”、 “无私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 创业拼搏模范”、“诚实守信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自强不息模范”、 “老有所为模范”十个类别。通过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人物”评选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好人好报”价值取向,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四)评选标准
被评选人的一举一动都与林区有关,不要求他的职位有多高、事迹有多么轰轰烈烈,但他的行为要足以让他身边的人感动,都具有值得宣扬的感动事迹。不以成就论英雄,强调在精神层面感动人的人物。他可以是平头百姓,也可以是林区干部,最重要的是每一个人物都有令人感动的故事,每个人物都具有某种感人的精神。他们的事迹在林区社会中具有广泛积极的影响力,感动民众,感动林区,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
被推荐人选要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林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孝老爱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创业拼搏、诚实守信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1)“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评选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2)“双创模范”评选标准: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能够在开展市场营销、物流仓储、壮大产业规模、推动和促进我局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3)“爱岗敬业模范”评选标准: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职工群众广泛好评。
(4)“无私奉献模范”评选标准:为了他人或为了社会无偿地坚持给予,付出,做好事不求回报,具有坚定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奉献精神。
(5)“助人为乐模范”评选标准:能够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尽心竭力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义务奉献事迹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6)“创业拼搏模范”评选标准:积极探索、勇于挑战、不甘平庸、坚持创业,并能带动更多的职工群众创业增收致富,得到同行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7)“诚实守信模范”评选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8)“见义勇为模范”评选标准:对遭遇不幸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自强不息模范”评选标准:在学、行等方面,克服各种困难,勤勤恳恳、劳作不息,通过自身持之以恒地努力和付出,成就出更强大的自我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10)“老有所为模范” 评选标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印发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八林电视台、网络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广泛宣传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的标准条件。
(二)推荐阶段
1、推荐方式:
(1)基层推荐候选人
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推选,保证所推选的人具有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择优向林业局宣传部推荐候选人(集体)2名以上,街道办事处需要推选5人以上。
(2)群众直接推荐或自荐。在接受组织推荐候选人的同时,接受群众直接推荐或自荐。群众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直接推荐候选人,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由林业局宣传部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并可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征求意见。
2、推荐上报材料
(1)填报《感动林区十大人物(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一份(表内附500字简要事迹)。
(2)推荐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按要求认真撰写的推荐事迹材料,内容要真实、详实、精炼。
(3)推荐候选人照片1张。
(4)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推荐上报单位: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林业局宣传部。
联系人:王冠樱 联系电话:15146305701 QQ: 864687577
4、推荐截至时间:4月26日——5月26日
(三)评审阶段
林业局文明办对组织及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遴选产生大约20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同时,林业局文明办对选出的提名候选人事迹进行网络投票评选。最后,林业局精神文明办对选出的候选人,采取公众网上投票+组委会评审,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八面通林业局第二届“道德模范”,另外若干候选人将被授予提名奖,一并进行表彰。
(四)录制人物事迹专题片
对最终评选产生的八面通第二届“道德模范”人物,根据事迹情况,逐一录制事迹专题片。
(五)总结表彰
举行颁奖典礼仪式,对授予“道德模范”人物和提名人物颁发证书、奖品,届时八林电视台将播出颁奖盛典。
(六)广泛宣传
对“道德模范”颁奖典礼盛况及人物事迹专题片在八林电视台上进行展播,宣传典型,弘扬正能量,推动我局形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尚。
四、组织机构:
组 长:齐欣红、刘书宾
副组长:王晓红、王凤宝、王榜发、李玉恒、郭怀山、赵增元、秦守明
成员单位:纪委、组织部、工会、办公室、企管办、劳动局、团委、宣传部
办公室: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闫春换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原则,扎实做好模范典型的推荐工作。
(二)把握标准,严格程序。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事迹核实、择优推荐、审批报送、群众投票等工作,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要对推荐材料认真把关,做到事迹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文字规范、简明扼要,被推荐人基本情况、所获主要荣誉等信息准确规范。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基层单位要明确时间进度,层层发动,广泛宣传,通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在全林区营造尊重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附件:八面通林业局第二届“道德模范”人物推荐登记表
八面通林业局党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八面通林业局第二届“道德模范” 人物推荐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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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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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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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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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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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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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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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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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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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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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简 介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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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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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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