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雅安“4.20”
地震抗震救灾捐款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帮助雅安地震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根据上级民政部门部署,现在全局开展向雅安地震灾区捐款活动,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捐赠善款。现就捐款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捐款原则
捐款金额原则上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人不低于150元,正科级干部每人不低于80元,副科级干部每人不低于50元,职工每人不低于30元。捐款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多捐。
二、 活动安排
1、集中捐款活动原则上5月15日结束,考虑到雅安地处偏远,运输困难,暂不接收物资捐赠。
2、各单位捐款活动结束后,将捐款及捐款明细表(需负责人签名)交到民政局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456-6352926);局机关捐款活动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捐赠工作。民政局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沟通,及时综合情况、反馈信息,组织好捐款活动。
2、各单位要做好相关组织、接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做好捐款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捐款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弘扬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良好品德。
3、为保证捐款活动公开、阳光、透明,由监察局成立捐款监察组,对全局捐款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捐款结束后在广播电视上公布捐款情况。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