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关于森林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局林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审核、指导全局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制定全局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局林业体制改革,林业法制建设、林业行政执法管理。
四、组织开展全局植树造林。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和申报。
五、负责全局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培育和利用工作。组织实施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负责全林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林权发证和林权变更登记、调处林权纠纷。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和审批。指导、监督和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
六、负责全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森林警察部队森林防火业务工作。
七、承担全林区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森林保护和林区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及林区政法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林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指导全局林木种苗工作。审批天然、人工母树林抚育(卫生)伐设计及检查验收。负责林木良种审定、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种苗运输工作。
十、负责全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林业基金。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全林区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
十一、组织、指导全林区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二、建立和完善林区社会化服务、劳动力管理、监察和保障体系,拓宽社会服务领域,促进林区社会进步和发展。
十三、受有关部门委托管理全林区文教卫生、建设环保、技术监督、民政、安全生产监督、动物防检疫、畜禽屠宰等社会、行政工作,协调和处理林区内外的社会、行政关系,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和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