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局政务公开有关情况
财务科按照党委、林业局安排和布署,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现将政务公开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 工作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局生产经营情况,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
2、根据《会计丛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全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求真务实;要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热爱本职工作和,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要甘当公仆、服务经济、服从大局、勤奋工作、讲求实效;要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全休工作人员要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此来指导财务工作。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研讨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4、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熟悉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坚守财务秘密制度,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二、 工作指南
科室设有专门主管人员负责接待前来财务科办理有关业务的人员,根据所接待业务的相关性质和范围做好登记、并根据权责分工将所受理的业务分配到指定各负责相关业务的主管会计处;然后各主管会计根据相关会计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办理业务。
特殊业务需经局领导审批和科长领导签字的,在经局领导审批、科长签字后报主管科长指定一名主管会计专门负责处理该项经济业务,主管会计填制凭证、然后记账人员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凭证登记入账、出纳人员据此受理签字并支付资金、做好相关备案登记工作。
三、 业务流程
生产业务流程:根据业务性质由各相关主管会计负责先期审核处理业务,基本业务在主管会计审核填制完凭证后,由记账人员负责登记入账;特殊业务如涉及资金业务(工资出外)的,须由主管局领导签字、科长审核签字后、再返回科室由主管会计填制凭证后、记账人员登记入账、出纳人员受理签字支付资金并做好资金备查登记。
天保业务流程:天保主管会计根据基层报上的单据审核后,报主管科长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返回主管科长处、再传递到主管会计处理业务,记账人员登记入账,出纳人员支付天保资金并做好备查台账。
四、 科室二层机构的构成
科室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二层机构:
一、 会计管理中心:专门设有二名财务主管人员负责全局财务人员日常的业务指导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及日常业务考评工作;
二、 物价局:专门设有一名财务主管人员负责全局的价格质量认证工作;
三、 清产核资办公室:专门设有一名财务主管人员负责全局的清产核资工作。
沾河林业局财务科
二00九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