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会工作职责
1.在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林业局的中心工作,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职工在林区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4.通过组织职工培训,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主 席: 岳源 手机:13804833253
办公室:6352600
副主席:于景东 手机:13846325001
办公室:635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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