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林民字[2017]第166号
关于建立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7]15号)、《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8号)和《关于建立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森民[2017]1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沾河林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局研究决定,建立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建立健全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民政局负责,局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信访局、社保局、林区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沾河林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大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协调各方及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促进社会救助与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法律援助、助学、慈善捐赠等专项救助活动。群策群力统筹各方力量,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崔福荣 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长
召 集 人:姚志平 沾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胡玉岗 党委宣传部部长
徐永华 水务局局长
刘 畅 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玉涛 局办公室主任
宣兆贵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铁华 财务资产局局长
张 军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晶波 审计局局长
陈艳荣 卫生局局长
南继辉 教育局局长
倪永彬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振阁 民政局局长
于景东 林区工会副主席
金广超 社会保险局局长
秦 博 团委副书记
李祥平 多种经营局局长
刘桂兰 公安局政委
陈志奎 信访局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局,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和成员单位联络沟通任务,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李振阁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问题,对涉及系统性的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讨论议题,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和组织机构(正式文件于12月1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局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切实解决本地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