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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09-09-28
亚布力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机制,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工作原则
1.2.1 在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松花江林管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亚布力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1.2.2 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3 各林场(所)和相关部门要做好紧急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顶准备工作,建立和落实对森林火灾有效机制,实现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3 制订依据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林业管理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亚布力林区内较重(III级)、一般(IV级)森林火灾预警和发生III级、IV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预案启动条件
各林场(所)发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火灾(含火警),启动本应急预案。
(1)面积超过1公顷的火警;
(2)1小时尚未扑灭的火警;
(3)火场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林场(所)施业区和林业局施业区边界的火警;
(4)各类风景旅游区内的火灾(含火警);
(5)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火灾。
1.6 响应上级预案条件
以下情况报请管理局协调组织指挥:
(1)火灾发生后1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林业局施业区内发生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4)火灾发生6小时尚未扑灭并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和风景名胜区等重要部位的森林火灾;
(5)其它需要报请管理局协调指挥的情况。
2 应急组织机构
在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松花江林业管理局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亚布力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亚布力林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在达到启动预案条件后,亚布力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派人员赶赴火场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
2.1 亚布力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构成人员
总指挥:由亚布力林业局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林业局主管森林防火的副局长和防火办主任担任。
成员:由林业局公、检、法三长,驻亚森林部队大队长,林业局有关科室科长和林业局防火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2.2 扑火前线指挥部
总指挥:由赴火场的林业局领导担任
副指挥:由赴火场的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森警部队领导和起火所在地林场(所)场(所)长担任。
成员:由林业局、林场所和有关单位等人员担任。
前线指挥部应设立通讯联络组、火情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火因调查组等,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2.3 指挥原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增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扑火力量及人员调动
3.1 战区划分
为迅速扑灭森林火灾,将全区18个林场(所)划分为三个战区:
第一战区:宝山林场、青云经营所、石头河子经营所、鱼池经营所、虎峰林场五个林场(所)组成。
第二战区:锦山林场、华山林场、跃进林场、亮河经营所、红星林场、青龙经营所六个林场(所)组成。
第三战区:庆阳经营所、胜利经营所、红旗林场、曙光林场、中和经营所、双河林场、宝兴林场七个林场(所)组成。
3.2 扑火实力
第一战区:专业扑火队96人,基干扑火队150人,群众扑火队600人。
第二战区:专业扑火队151人,基干扑火队200人,群众扑火队800人。
第三战区:专业扑火队98人,基干扑火队210人,群众扑火队700人。
3.3 调动原则
(1)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组织本场(所)人员扑救。
(2)本场(所)扑火力量不足时由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本战区内就近调动人员支援扑火。
(3)扑火力量还不足时,由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跨战区调动力量支援。
(4)扑火力量仍然不足,则请示管理局调动其他力量。
3.3.2 调动程序
发生面积小于1公顷的火警原则上依靠本场(所)力量,特殊情况调动本战区其他场(所)力量。
发生面积大于1公顷的森林火灾首先调动本战区其他场(所)的扑火力量,再调动附近战区的扑救力量。
4 火灾扑救
4.1 火灾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安全放在首位。
(2)扑火指挥员要熟悉情况,随时掌握火场态势,科学决策,合理调整部署,随时提醒队伍保证安全,切忌主观臆断和经验主义。
(3)在扑火战略上,要正确划分战略扑火地带,确定扑救重点和扑火方向,保证人员和居民房屋安全。
(4)在扑火战术上,要根据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机动灵活的扑火手段,阻、打、清结合,科学扑火。
4.2 扑救森林火灾应急行动结束
当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扑火人员,由扑火前线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5 综合保障
5.1 通信保障
(1)林业局防火办与总局防火办,管理局防火办和地方政府防火办要保持联络畅通。
(2)林业局防火办、各林场(所)、专业队及前指通过超短波对讲机、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保持联络畅通,林业局防火办有线电话:3440219。
(3)外援扑火队伍必须至少带1部超短波对讲机,和前指保持通讯畅通。
5.2医疗保障
(1)林业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确定参与森林防火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名单,制订森林防火应急医疗卫生工作方案,并报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备查。
(2)林业局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药品供应,根据需要派医生随扑火队医护。
5.3 治安保障
林业局公安局拟订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时警力集结、布控方案、值勤方式、火因调查等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方案。
5.4 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储备足够的工具和机具,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森林扑火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和应急供应.
5.5 扑火资金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设立森林火灾应急储备资金。
5.6紧急避险场所保障
林业局防火办应当建立紧急避险场所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情况等信息,在森林火灾扑救处置期间,可随时就近安全安置避险人员。
6 调查和总结
6.1 调查评估
火情发生后,公安部门要立即组织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山火扑灭后,防火、资源、森调等部门要对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火物资消耗损失,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在火灾扑救结束后7日内上报管理局。
6.2 总结
各林场(所)在火灾扑灭后要对整个火灾事件进行总结上报林业局防火办,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并在火灾扑灭5日内写出专题报告报管理局防火指挥部,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制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 培训演练
7.1 培训
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2 预案演练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视情节及时修订。
本预案由亚布力林业局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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