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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旅游饭店、车船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景区(点)受到旅游投诉的
2011-12-19
项目名称
旅行社(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旅游饭店、车船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景区(点)受到旅游投诉的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管理条例》、《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评定》、《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第二十条
种 类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或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件
处罚幅度
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损害投诉者权益的旅游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没有规定的,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按照本规定单独或者合并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二)没收非法收入;(三)罚款(四)限期或停业整顿;(五)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证件;(六)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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