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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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支线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造价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从业资格的审批、续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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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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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五、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经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自2000年3月7日发布起施行):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造价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的从业资格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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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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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甲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业务工作连续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经济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申请乙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须从事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业务工作连续3年以上,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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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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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提交:1、申请;2、资质证书;3、工作业绩证明。工程造价人员应提交:1、申请;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工作经历、业绩及现工作岗位证明。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提交:1、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2、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3、工作业绩证明。造价工程师、助理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年检应提交:1、申请(表);2、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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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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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年度检验,由受检单位通过总局交通局提出申请,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报省交通厅审批。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申请造价岗位资格证书,由本人申报,总局审核,省公路、水运造价管理部门(代厅)组织培训考试,报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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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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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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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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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黑龙江省交通厅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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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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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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