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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2018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2018-03-30

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2018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对策,确保 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新颁布《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松花江林业管理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森林防火期

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遇有特殊的天气条件,适时确定提前或延迟森林防火期。遇有干旱年份的夏季,适时进入夏季森林防火期。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施业区内较大以上或毗邻单位靠近兴隆施业区边界附近并对兴隆林区构成威胁的较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基本原则

1.在局党委、林管局统一领导下,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反应。

3.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职工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各单位、责任区必须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启动条件

⑴ 发生在施业区内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⑵ 发生在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边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⑶ 威胁到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⑷ 在高险时期和重点火险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⑹ 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单位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一)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 指 挥:王礼堂 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长

   委:韩春林 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韩玉华 驻局专员、

   挥:张清舜 政法委书记

专职 指挥:肖宪孝 防火办主任

     员:李逸仙 崔宝国 苗元庆 杨崇军 赵恒平  

            王彦彬 杨伟林 赵国庆 任武义 杨斌章

            姚国龙 赵 平 唐明文    

       张俊阁 于连军 亓祥伦 姚国强 张传文

       王为斌 宋树宝 潘志成 井绪营 王静波

       黄海云 杨静波 牛生财 李再森 马忠宝

        岳春波

防火办值班电话:0451—57892227

(二)前线指挥部组织机构

 挥:韩玉华   驻局专员

副指挥:肖宪孝   防火办主任

马忠宝   防火办副主任

 员:森林消防大队副队长、各专业队长、各林场(所)长组成

(三)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

根据扑救山火的实际情况视需要,我局在和平专业队、白杨木专业队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前线指挥部应设立通迅联络组、火情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火因调查组等,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同作战。 扑火前线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四)职责任务

在前线指挥部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按组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作战。具体任务:

 1.材料综合。负责对火灾扑救情况进行综合,及时报送指挥决策者和上级森防指挥部门。

 2.通信联络。负责扑火指挥火场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扑火通讯的畅通。

3.火情调度。负责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兵力部署和扑救进展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前指领导及材料综合组。

4.后勤保障。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保证扑火人员、机具、车辆、物资、人工增雨、主副食品供应、伤病员救治等及时到位。

5.火因调查。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找到起火点,查明起火原因,追查肇事者,侦破火案。及时提供火因调查报告。

6.宣传报道。按规定负责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扑火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局有关单位职责任务

1.财务科:根据扑火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准备好扑火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应急所需,并负责对扑火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卫生局:森林火灾发生后,协调组织医疗力量携带药品紧急奔赴前指和火场一线,开展伤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3.广电局:开展森林防火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按照要求和规定报道森林火灾扑救情况。

4.气象站: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三、战区划分和扑火力量调集

(一)战区划分及战区扑火设备和兵力部署

根据施业区特点,将全局二十个场(所)及二处(森铁处、路管处)划分为五个联防区,形成五个战区。五个战区及扑火设备和兵力配置如下:

第一战区:六道、蚂螂河、富乡、和平、小东施业区。扑火力量256人。其中,和平专业森林消防队31人,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75人;预备队150人(场、所各30人)。灭火机50台,运输车7辆,对讲机27部,二号工具150把(场、所各30把)。

第二战区:凤山、曙光、东方施业区。扑火兵力135人,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45人;预备队90人(凤山、东方、曙光各30人)。灭火机24台,运输车5辆,对讲机15部,二号扑火工具9把。

第三战区:太平、青峰、白石、二合、新民施业区。扑火兵力279人。其中新民专业森林消防队24人;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75人;预备队180人(青峰、白石、太平、二合、新民、森铁处各30人)。其中,森铁处预备队30人归局指挥部调动。灭火机50台,运输车8辆,对讲机24部,二号扑火工具180把。

第四战区:元宝山、白杨木、沙河子施业区及路管处。扑火兵力195人。其中,白杨木专业森林消防队30人;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45人;预备队120人(元宝山、白杨木、沙河子,路管处各30人)。其中,路管处预备队30人归局指挥部调动。灭火机34台,运输车7辆,对讲机12部,二号扑火工具120把。

第五战区:四屯、浓河、民主、水泉施业区。扑火兵力205人。其中,浓河专业森林消防25人;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60人;预备队120人(四屯、浓河、民主,水泉子各30人)。灭火机42台,运输车7辆,对讲机20部,二号扑火工具120把。

(二)扑火力量调集

战区联防作战,所需支援的扑火兵力、车辆、灭火机具等,由局指挥部统一调动。以四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一支森警部队,二十支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预备队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全区共集中组织扑火力量1227人。按调动程序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局属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警部队。人员238人,灭火机50台,运输车5辆,吉普车4台,四轮农用车

8辆,对讲机20部。

第二梯队:各场(所)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300人,灭火机150台,四轮农用车20辆,对讲机80部。

第三梯队:各场(所)预备队,人员689人,运输车20辆,二号扑火工具689把。

(三)调动原则

发生森林火灾时,未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时,局森防指挥部负责指挥调度。根据天气、植被和位置等实际情况,本着:快速决策,就近调兵,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扑救原则,调动扑火力量进行扑救。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后,一切兵力由火场前线指挥调动,同时将火场情况报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1.根据天气和扑救条件,首先调动火灾发生地的扑火队积极进行扑救,并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再调动其它战区乃至全局扑火队伍。

2.局界发生火情,立即命令局属专业队扑火人员出发,并立即通知各林场(所)作好扑火准备,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情况,通知相邻林业局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3.火场面积较大,火势难以控制需要外援的,立即报告上级请求支援扑火。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立即核实起火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气象情况、火场植被及扑救组织情况,并组织扑救队伍立即出发。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后,局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常务指挥、总指挥报告火情,启动预案。

2.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

(二)指挥原则

1.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2.逐级指挥。实行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局森防指挥部的命令,火场指挥员必须执行前线指挥部的命令。无特殊情况,局森防指挥部不得越过前指向扑火队伍直接下达命令,避免造成政出多门,指挥混乱,影响扑火。

(三) 扑火人员安全

火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时刻注意观察风向、风力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确保扑火车辆、机具、装备、物资的安全。

(四)居民点安全

预先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订紧急避险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场地。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五)扑火结束

森林火灾的明火扑灭后,火场指挥部及时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指挥扑火人员彻底清理余火,巩固扑火成果。余火全部清理干净后,安排足够队伍和人员看守火场6小时以上。最后经火场指挥部全面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确认已彻底扑灭,撤出看守人员,由扑火前线指挥部宣布扑火结束,并报局森防指挥部。

五、综合保障

(一)应急通信

以全局森林防火的无线对讲机通信网为主,辅之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建立有效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确保扑火队伍与瞭望塔与前线指挥部与局森防指挥中心的通信畅通。具体实施:

1.指挥中心与管理局等上级森防部门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2.指挥中心与前线指挥部通过电话或对讲机保持通讯畅通。武警森林部队与指挥中心用电话、对讲机保持联络畅通。

3.前线指挥部设对讲机主、属台,各扑火队携带手持式对讲机。火场较大时,配小型发电机、太阳能电池板、小型电瓶供电,做到火场内部以及瞭望塔与前线指挥部、指挥中心通讯畅通。

(二) 医疗保障

1.卫生局制订森林防火应急医疗工作方案,确定医疗人员名单,并报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2.局医院按要求做好药品供应,根据需要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或火场派出医疗队。

3.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病时,一是积极开展现场救治;二是及时送伤病员到局医院进行救治。

(三)治安保障

公安局制订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时的警力集结、调动、布控工作方案、执勤方式、火因调查等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方案。

(四)物资保障

根据局扑火任务和扑火力量的需要,分别在林场(所)、前指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等。加强对扑火储备物资的管理,视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五)扑火资金保障

局财务科设立森林火灾应急储备资金,以备扑火时使用。

(六)紧急避险场所保障

防火办建立全局林场(所)紧急避险场地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容纳人数、具备使用的情况等信息,在扑救森林火灾期间,需要时可随时就近安置避险人员。

六、 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后,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具体由防火办、资源局、营林局、公安局森保科和其它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火灾进行详细评估,7个工作日内上报管理局森防指。

一般森林火灾由公安局森保大队和管辖派出所负责火因调查和查处。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由公安局负责组织力量调查火因,追查火犯。

(二)工作总结

灾后森防指挥部应针对防火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森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森林防火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火灾扑灭的5日内上报管局森防指。结合扑火总结对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提高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

七、训与演练

(一)人员培训

局森防指每年有计划的开展扑火指挥员、专业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体能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以及扑火安全避险能力。

(二)预案演练

局组织森林防火相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扑火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 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为兴隆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管理,组织预案演练,及时修订完善。

(二)奖励及处罚

1.奖励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兴隆林业局森林防火承包责任状》等相关规定,对及时发现报告火情、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处罚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火灾肇事者和发生山火单位领导的责任,依法依规追究组织指挥不力、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各级指挥员责任; 依法依规追究扑火消极怠工、不执行命令、临阵逃脱的扑火人员责任。

(三)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2018年3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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