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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审批
2009-11-27

项目名称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审批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审批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暂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单位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3、完整的各项规章制度。 4、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办理程序  :  (一)经营者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二)经营者填写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摊点基本情况表。(三参加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培训。(四)签订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四)苇林地区安监局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  20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承办处(科)室  :  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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