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介绍 企务动态 公告信息 领导讲话 重要讲话 统计信息 发展规划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部门文件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人事信息 重点工作 行政执法 科普宣传 参政议政 工作流程 工作规则 其他信息 办事指南 大事记 招标公告 民生保障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权力
计生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2012-01-05
计生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项目名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种       类:收费
依       据: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征收标准或征用补偿标准和条件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使用范围:(一)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和宣传教育;(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建设;(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培训;(四)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通报或查询有关情况的差旅费和邮电费;(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的制作;(六)为流动人口购买避孕药具和落实节育措施的经费补充。
承办处(科)室 : 计生办 

 
 
联系我们

  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主办  备案序号:05002205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政编码:150001
  集团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邮箱:sengong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