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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苇河局专员办贯彻上级要求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2018-09-05

驻苇河局专员办贯彻上级要求建立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专员办于8月4日召开专员办公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讨论研究落实《方案》精神,驻局专员林荣泉对《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方案》提出了要求:一要吃透《方案》精神,提高对实施“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二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三要依据《方案》,结合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对此,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了明确的分工,落实了责任。各自领受任务后业已开展工作。

 

驻苇河局专员办“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

 

为规范驻局森林资源监督系统依法开展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的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两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 、公开内容真实可信,抽查结果公平公正

  3 、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 、便于被检主体知情,有利于职工群众监督。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遏制违规执法,杜绝执法腐败现象,规范行政执法内容,方便企业,提升效率,依法有序管控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二、随机抽查的法律依据

  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土地法》、《行政处罚法》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技术规程》、《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技术规程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和权力清单没有界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主体

  (一)抽查对象

  苇河林业局施业区内从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的企业法人、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

  (二)抽查主体

  驻局专员办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事前警示、事中事后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各中心站负责本辖区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随机抽查工作。

  、随机抽查的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内容

1、有关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实施情况。

2、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的执行;

3、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及对采伐许可证、木材凭证运输的管理和执行。

4、林地使用和管理情况;

5、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汇总上报;批准区划、规划和设计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伐区调查设计和拨交验收。

6、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及森林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造林、更新、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等成果的调查验收和新成林资源验收。

8、育林基金和国家重点工程投放资金使用,林业“六大工程”实施情况。

9、野生动植物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狩猎证、运输证明和野生植物采集证制度的实施情况。

10、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猎捕量限额及经营利用限额;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限额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11、对有关破坏湿地和野生植物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12、上级管理和监督机关安排的抽检工作。

 (二)抽查方式

  1、按照驻局专员办《纳入随机抽查范围被检主体名录》和《随机抽查任务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督部门和抽检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不断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2、对驻在局的森林资源综合管理情况,原则上每年抽检一次检查比列按照省资源局要求和部署确定驻在局分监管抽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次抽查比例5%以上;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管理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记录等情况的被检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抽查频次每年至少2次。

  五、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向抽查主体单位公开抽选过程、抽查事项、抽查程序、抽查结果。保障被检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向被检主体单位公开森林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条件、办法等。

  3、行政权利事项全部公开。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或其他依法应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1、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被检主体和职工群众看得见、听得到、弄得懂和便于被检主体与群众周知、办事、监督的总体要求,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除保密事项,要通过媒体、网络、公示、告知等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随时公开。

  2、 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被检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被检主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对被检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六、监督检查

1、完善监督举报制度。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对违执法公开规定人和事的投诉,并及时处理。专员办设立执法公开监督举报电话:53400541

2、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专员办成立督查组,对随机抽查公开的情况、公开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对随机抽查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对随机抽查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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