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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北林业局机构
2011-02-23
通北林业局机构
 
1、办公室 (挂党委办、局长办、法制办、政研室、档案科、党务公开办、政务公开办、   保密办牌子) 0456-6792055
主任  姜希军    副主任   张红军
    协助局党委、林业局安排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部署,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围绕重点工作和林业局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以林业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件、情况通报的审核工作和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请示总局、管理局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督促检查林业局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管理局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指示、批示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协助林业局领导组织处理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反馈政务信息和林业局大事记;负责林业局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林业局的档案资料工作,并对全系统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指导和规范全系统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林业局政务值班工作;负责《通北林业局志》的编撰、终审、出版等项工作,指导全系统年鉴、地方史、部门史等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法制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局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纪委(挂监察局牌子)0456-6792024
书记  陈峰  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 赵忠义
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依据权限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
    四、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五项监督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党内监督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五、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协助上级纪委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六、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七、监督检查机关各部门和干部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八、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九、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监察局工作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党委林业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 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及国务院、监察部和林业局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林业局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林业局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 在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组织并协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治本工作。
      (四) 负责检查林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的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
        (五) 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行政监察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六) 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部(挂人事局牌子)
部长  王静波  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郭万良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中心工作,经常性地调查研究新形势下林区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使党的组织工作能更好地服务于林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通北林区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按照《党章》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局党委搞好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党委检查、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局党委报告。
三、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通北局发展实际,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选拔和任免、考核、调配、培训、管理、监督工作,建设好中层领导班子。
四、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程序,改进方法,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和要求的,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五、认真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六、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做好新时期人才工作,加强干部档案和知识分子人才库管理。
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接转党组织关系工作。
九、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配合局纪委搞好违纪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十一、搞好干部政治审查工作。
十二、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
 
一、做好全局基层组织机构设置工作。
二、协助部领导了解掌握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情况,做好基层党组织调整和按期换届选举工作。
三、指导基层支部抓好“一课三会”制度建设、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建设。
四、督促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
五、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
六、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工作水平。
七、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比表彰工作,搞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的宣传学习。
八、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九、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教育管理与组织发展工作职责
 
(一)党员教育管理
一、了解掌握基层党员情况,分析党员队伍结构,研究党员思想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二、制定好党员教育学习计划。
三、负责管理全局党员档案,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办理党员档案转递。
四、搞好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工作,搞好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
五、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
六、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七、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八、订阅、购买党员学习资料。
九、加强党员数据库管理,做好党员统计年报工作。
(二)组织发展工作
一、做好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统计摸底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相应的建档立案工作。
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三、根据局党委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林业局实际,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和计划。
四、了解各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情况,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党员标准和条件,继续实行党员发展工作公示制度,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五、坚持预审、审批双重审查制度,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六、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管理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选拔和任免、考核、调配、培训、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和干部工作档案。
二、做好科(场)级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及培训工作,制定后备干部培养的长期规划。
三、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干部考察、推荐、选拔、考核的有关细则。
四、积极探索干部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五、及时办理干部任免的有关事宜。
六、做好干部退休的有关工作。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教育工作职责
 
一、以科(场)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抓住林区建设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三、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理论探索,认真研究干部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干部培训活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总局、管局党委有关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规划纲要,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干部培训工作任务;按照局党委有关工作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岗位任职资格培训。
七、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相关制度。
八、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   0456-6792035
部长  杨振铎   副部长  崔福山
 
工作职责
 
1、在局党委、林业局和上级宣传部门的直接领导下 , 负责全局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统战、宗教、广播电视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指导全局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制定理论教学规划,组织编写辅导材料,培训基层理论骨干;对全局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进行规划、培训、指导、考核、评比。
3、负责新闻舆论导向,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对通北林业地广播电视局的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 组织做好重大的宣传报道; 并与有关部门配合 ,做好重大节日的宣传庆祝活动。
4、指导和管理全局文化体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局社会文化市场,负责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台球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等审核报批工作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部署全局“扫黄打非”工作。
5、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检查、督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6、负责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审核、考核、培训工作。政工人员职称评定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全局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宣传新时期党的统战路线、方针、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为通北林区建设服务。
8、负责全局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的宣传、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9、承办局党委、林业局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法委(挂综治办、人武部牌子)0456-6792038
副书记  金凤春    
工作职责
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对政法部门实施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在政法各项工作中起牵头抓总作用。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指导开展并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的贯彻落实。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林业局报告,提出建议。
    二、组织、协调、指导全局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上级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制定本局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领导、协调、指导、监督全局的禁毒工作,承担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督查,监督检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督促、推动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五、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和落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选拔、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六、组织、协调全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部门和单位维稳及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组织、协调全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常开展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的排查工作,针对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林业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尤其是一些容易藏污纳垢和滋生“黄、赌、毒”的行业的管理。
     九、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涉及政法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好涉法上访案件。
十、及时办理局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武装部的主要工作职责
武装部在局党委、林业局的领导下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党委的决议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
二、认真做好征兵工作,严格执行征兵政策,保质保量做好兵员征集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同下具体组织实施。
四、牵头做好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统计管理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五、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做好民兵、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人员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武器装备、弹药和训练器材的管理工作,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和安全。
七、平时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战时征集兵员,组建部队,率领民兵参战和支援前线。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的主要职责
综治办是综治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全局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局综治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贯彻实施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上级和局综治委部署的各项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负责制定综治办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全局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
3、经常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协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消防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或发隐患通知书,督促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部署检查督促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掌握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5、负责起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交流信息,推广典型经验。
    6、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后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交综治委会议讨论决定。
    7、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基层开展综治工作先进经验,不断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8、负责与综治委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
    9、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年终考核、评比、总结、表彰等工作,总结、树立、宣传综治战线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搞好见义勇为的推荐表彰。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团委  0456-6792039
副书记  孔庆娇
工作职责
 
1 、围绕党委林业局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局共青团工作计划,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 、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持建功和育人相结合,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3 、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4 、拟定实施全局团员发展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5 、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6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搞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
7 、负责召开局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好团员代表大会。
  8 、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9 、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和使用。
10 、完成好局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  0456-6792029
主席 侯立军   副主席 杨维国
 
工作职责
 
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
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与林业局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林业局有关部门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广电局    0456-6792220
局长  安学辉
工作职责
1、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团结、稳定、鼓劲为宣传基调。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围绕局党委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好宣传报道。
2、负责电视新闻节目的采、编、制作工作。
3、根据上级领导的布置,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及时传达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
4、负责全局节目的综合编排播出以及全局节目库、资料带等的管理。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局  0456-6792148
局长  刘袢君
司法局是通北林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工作
职责如下:
  一、主要职能
    司法行政机关主要有3大职能:法律保障、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制定依法治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管理全林区35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4、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5、指导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人员工作。
6、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7、管理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8、管理“148”法律咨询中心的工作。
9、协调、指导对本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党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1、公证处
  接受当事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的申请,办理国内有关民事、经济及其他各类公证事项;受聘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对涉及公证事项的纠纷进行调解;管理本公证处公证员依法执业
2、司法所
  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推动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防止激化为刑事、治安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帮教工作;担任街道法律顾问,为其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调解人员,提高其素质;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所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市、区司法局和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  0456-6792041
 
书记  陈福宽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和上级党委的各项指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
(二)按照党组和上级党委要求制定理论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严格抓好落实。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照程序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四)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五)负责全系统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六)负责精神文明建设, 优质服务窗口,文明行业创建的管理指导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机关党委的工作。
2、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决议决定,保证局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在机关各党支部中正确执行。
3、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及时制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认真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的学习。
5、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从思想、组织、作风上造就一支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
6、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工作。
7、按照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8、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保证班子的团结。
9、认真做好局党委交给的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机关党委领导下,负责主持机关工会的工作,对机关党委、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负责。
      2、负责制定工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3、组织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4、认真听取和接受处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机关领导及时反映,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工会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密切联系群众,自觉以“受职工之托,忠职工之事,解职工之难,暖职工之心”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老干部办  0456-6792
主任  邢志臣
老干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全局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意见; 
  2、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检查指导,为林业局决策提供依据。
  3、检查督促全局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局老干部的重大政治活动;指导全局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社会服务工作;
  4、检查督促全局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保证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负责提高老干部政治待遇、护理费的审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局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5、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社会活动,发挥其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组织全局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体活动;
 7、负责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林业局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信访办(挂民政局牌子) 0456-6792074
主任 (兼民政局局长)王学凯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信访工作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二)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办事处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接待、登记、受理信访人的有关信访事项。
  (四)负责信访件的转送、交办、协办和追踪督办及反馈工作。
  (五)调查、分析、研究信访事项,及时向镇办事处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六)对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管理工作。
  (七)保守信访人的秘密,不得扩散信访人的隐私、商业秘密和要求保密的其他内容,不得公开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和举报的内容。
  (八)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九)完成综治中心交办的有关任务。
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济困医疗救助等。
    二、负责全局彩站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局的残联工作。
四、负责婚姻登记、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登记管理。
    五、负责全局性社团的登记、年度检查的管理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六、制定或参与街道、社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管理体系及设施;培育街道、社区先进典型,检查监督社区建设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七、负责全局街道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八、 责全局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局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区和军民共建活动,组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九、负责烈属抚恤和伤残军人、革命烈属、义务兵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的抚恤优待和革命烈士报批、革命伤残人员评残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局救灾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负责全局生产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十一、制定或参与街道、社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管理体系及设施;培育街道、社区先进典型,检查监督社区建设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十二、负责全局街道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计划统计科 (挂体改办、企管科、天保办、信息中心牌子) 0456-6792066
科长  刘俊峰    副科长 刘宝秋
工作职责
 
一、计划统计工作。
(一)长远计划
1、根据总局的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局中长期规划,上报。
2、组织编制林业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总局。
3、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库,做好林业局建设项目的储备工作。
(二)年度计划
1、负责组织编制林业局经济计划。
2、检查、验收各项计划执行情况。
(三)统计工作
1、负责林业局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上报
工作,按要求报林管局。
2、负责林业局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对林业局统计工作进行检查。
4、负责林业局各项普查、调查工作。
5、负责对林业局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林业局对外、对内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组织林业局进行考察、洽谈国内外的招商引资项目,为林业局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协调林业局的外事工作。对林区内的外事活动及外国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协调。
三、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
1、负责协调、检查、指导企业的各项天保工程工作。
2、负责林业局的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
3、负责组织各企业转产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企业转产项目的上报,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检查验收、统计汇总,信息反馈,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1、负责林业局局域网的开发建设、管理,建立通北林业局网站,建立全局用数据库,对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及时反映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协调局内各单位的网络建设工作。
2、负责林区的信息搜集、整理、发布,负责信息资源的开发,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
五、企业管理与体制改革工作。
体改(含企管)部门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部门,主要是进行政策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政策法规、管理办法,完善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务科 (挂国有资产管理科、物价局、会计中心牌子) 0456-6792026
科长  李达岭     副科长  崔焕美
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二、负责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
三、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四、认真搞好记帐、算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六、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七、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
八、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九、负责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十、负责基建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合理调度,严格审核程序,按施工进度和计划拨款,做到专款专用。
十一、完成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职责
 
一、价格管理及办证
1、负责全林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林区价格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林区内有关价格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费的征收和价格争议仲裁工作。
4、负责工农产品成本和收费成本的调查工作。
5、负责全林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证和年检年审工作。
  二、价格认证
1、负责全林区涉案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
2、受理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及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挂就业局牌子) 0456-6792043
局长  许广明   副局长  崔国栋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起草林业局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全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4、负责全局下岗再就业工作。
5、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待遇调整、审核、日常管理和上报。
6、负责林业局所属单位发生的月份人员工资。
7、负责企业职工(及其他参保人员)、正常退休、提前退休、退职初审和向上申报工作。
8、负责全局各类企业职工发生的工伤认定、调查取证及相关材料的初审上报工作和各类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的初审上报工作。
9、 负责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大集体等人员档案管理。
10、负责给工作发生调动的人员办理调转手续和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兵工作。
11、负责各类劳动保障工作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2、金保工程信息、数据管理和上报。
13、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林业局交办的其它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事项。
机关事务管理局     0456——6792099
局长  姜政军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林业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按林业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林业局机关各部门后勤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林业局机关后勤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和表彰工作,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负责全局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编制、审核、更新、报废及调配事项和负责向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报批;
四、承办林业局党委、林业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总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室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消防、收发、社会公益活动工作和机关环境绿化、卫生管理、负责全局机关基建、维修和水、电、气的管理;
六、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承办林业局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生产机电交通局 (挂农机监理站、防汛办牌子) 0456-6792046
局长  李新华    
工作职责
1、负责木材生产计划下达。
 
2、伐区作业质量检查指导,伐区作业质量评分。
 
3、造材质量检查指导,造材质量评分。
 
4、负责编制装、运、卸木材生产作业计划。
 
5、负责调度指挥林场装车、运输、贮木场卸车三大工序衔接。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条例;
 
2、负责制定本局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3、负责机电设备的审枋、登记、入帐、归档工作;
 
4、负责全局机电设备清查工作;
 
5、负责机电设备的调动、报废工作;
 
6、负责全局生产一线技术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局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验收公路养护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发养护费用;
 
2、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路建设工作以及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
 
3、负责公路建设的年度总结及各项业务报表统计,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报户、转籍、过户、封存、报废和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农机事故的勘察、鉴定、处理;
4、负责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负责农业机械田间及道路行驶检查;
6、及时上报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报表、工作报告并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资源科 0456-6792083
科长  国瑞彬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等。
2、制定本局资源、林政、林地、林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
3、负责林木及林副产品、山产品的运输管理。
4、负责林政管理。
5、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
6、负责木材加工厂点管理。
7、负责黑龙江南北河湿地保护区管理。
8、负责林地、林木、林权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456-6792053
局长  杨永杰
 
 
工作职责
一、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二、  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负责组织全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三、  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  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并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五、  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六、  组织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七、  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并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并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全区公共应急事件救援工作。
八、  及时报告区域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九、  组织对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十     完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     接受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管理局安监局的工作指导,及时完成上级安监局布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     协调并组织林业局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营林处 0456-6792082
主 任  李树江
工  作 职 能
 
1、负责编制营林生产计划、生产管理、质量验收、工资审批工作。
2、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及植物检疫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及调运工作。
4、负责气象监测和执法工作。
5、负责植树绿化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
防火办 0456-6792051
主任  于瑜法
工作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局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和扑大火预案;
二、分析研究森林防火规律特点,负责确定森林防火期和高火期、森林防火戒严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森林防火扑火工作;
四、负责确定森林火警、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灾害程度核实和扑火损失费用;
五、负责国投森林防火基本建设项目;
六、负责防火设施建设计划和防火机具、设备购置;
七、负责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的管理;
八、负责全局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审计科 0456-6792076
科长   李广华   副科长  张士林
工作职责
在党委、林业局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审计法规、企业财会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拟订企业具体审计实施细则,在上级批准后组织执行。
     监督林业局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控制、考核、纠正下属单位偏离企业整体财务目标计划的行为。    
负责或会同其他部门查处企业内滥用职权、有章不循、违反财务制度、贪污挪用财物、贿赂等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情况。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必要的专项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 
      负责或参与对企业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活动。  
      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挂房产管理处牌子) 0456-6792068
局长  姜晓欧    副局长  刘宝国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生产、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和决定。
二、协助企业施工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综合统计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等工作,制定或修改相关的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
三、根据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结合企业工作,认真履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规定的相应职责。
四、编制企业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和施工生产统计报表,检查施工进度情况,掌握生产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组织召开技术会议,处理施工中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和处理措施。
六、组织经验交流和技术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七、参加重点及有影响工程关键部位的隐蔽验收及竣工验收。
八、调查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工伤事故,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提出事故防止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九、落实管理人员责任制,指导项目管理,协助项目增收创效。
十、汇报和安排生产、质量、安全、技术工作。
十一、负责部门的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准确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十二、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员办 0456-6792067
主任  邓贵志   副主任  于洋
工作职责
 
森林资源林政监督职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监督驻在林业资源、林政、稽查、森保等部门及监督中心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
监督稽查林地、林权纠纷,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查处。
监督稽查驻在企业林政管理工作,督处、催办驻在企业并协助查处滥砍盗伐、毁林开垦、滥捕乱猎、偷拉私运等林政案件。按照《森林法》和《林业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林业行政处罚。
科技科 (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协牌子) 0456-6792075
科长  李国夫
工作职责
科技工作职责
1、在局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工作计划。
 2、与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专家对本局的推广项目、技术开发项目进行咨询论证,并协助实施。
 3、把发明创造、改良、从外部引进的科技成果向全局进行推广。负责科技成果资料的接收、保管、推广等每一个环节。
4、建立建全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体系和网络体系。多渠道筹集科技发展基金,管好用好科研和科技发展经费,圆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顶任务。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职责:
1、依法管理和配合上级部门领导监察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建立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等实行定期量化考核;
3、要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对鉴定评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
4、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5、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6、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重在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发生。
计量工作职责:
1、             依据《计量法》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负责计量管理和计量检测工作,
2、             对市场计量器具实行监督管理,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3、             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的锅炉压力表一一进行了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在用锅炉的安全运行。
4、             对存在问题比较大的林业集贸市场衡器检定问题,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做到了不疏不漏,确保流通领域的公开公正,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检定中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给予了坚决的取缔。
卫生局 0456-6792078
局长  崔贵    副局长   邓贵荣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订全局卫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检查督促。
  2、 加强全局医药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抓好职业道德教育。
  3、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 依据国家卫生法律及标准和我省实施方法,对全局公共卫生、劳动卫生、食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医疗器材实施监督;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从业许可证制度。
  5 、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大力发展现代医药学和传统医药学。
  6、 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局医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医疗卫生科研攻关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医学教育发展,培养医学卫生人才。
  7、根据省爱卫会的精神,协助林业局统筹各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参与制订本局爱国卫生工作的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创建卫生城市(镇)和推动实施全局改水、改厕规划、“除四害”等工作;组织开展城乡公共卫生管理和经常性检查、监督、卫生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8、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血吸虫病等的防治规划,负责三级预防保健网的建设,提出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做好各项预防保健工作。
   9、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林业局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局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10、 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职责
 
一、   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法规。
二、及时上报宣传工作、流动人口工作、协会工作、政策信访工作、药具技术服务工作、统计工作、综合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三、准确掌握本辖区全部人口及家庭成员信息,将信息按上级要求录入微机。
四、准确掌握本辖区育龄人群的婚育、节育措施情况,做好育龄人员双查工作,做好特殊家庭档案登记,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资料,资料内容填写及时,准确无误,按季节核对本辖区总人口,每月婚、孕、育、节育、迁入、迁出等情况,及时变更统计信息,及时将变更信息录入微机,将变动信息及全部数据信息上报。
五、写好统计报表分析,根据实际说明数据变动原因,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为申请生育和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落实上级和单位指定的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奖励政策,及时办理独生子女保险,年终发放独生子女费,认真解答职工对现行有关生育政策的咨询。
七、对符合政策已孕人员做好服务,及时发放婚育证明,为其办理生育证提供帮助,及时上报月出生,办理独生子女证。
八、负责药具的计划管理、库存、发放、登记工作,做好药具总帐、明细帐,账目清楚。
九、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及时建帐登记,签订计生合同,催办婚育证明,按上级要求每季度定期查验婚育证明。
 
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系统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严格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
十一、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总结,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规章制度、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政策。及时登记信访案件,搞好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十二、做好生育指标申办、奖励政策落实、奖励费发放及政策咨询、信息调研等工作。
十三、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各类统计报表管理与发放工作。
十四、负责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变更相关数据。
十五、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计划生育宣传内容。
十六、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组织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十七、完成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业科  0456-6792254
科长  王建中  副科长李绍华
 
工 作 职 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和松花江林管局关于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执法检查、监督;研究、制定全局农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全局农业生产、流通、分配、农业投入与劳动管理;研究提出农业体制改革意见,并在林业局领导下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局发展优质高效农业规划;负责全局粮食和特色农业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与开发、产业间综合平衡和农业生产的组织、调度。
    3、组织全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合作组织的建设;稳定和完善林区基本经营制度;组织完善承包合同、多种经营农业用地管理;负责林区农业生产效益评价;协调局内部各种农业经济利益关系。
  4、组织全局农业科研课题攻关、农业科研成果的鉴定、农业技术普及推广、农业高新技术的引进与开发;负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及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
    5、组织实施农业各主管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负责化肥、农药、种子(栽)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局范围内农业植物的保护和危险性作物病虫草害的检疫和防治。
社会保险局 0456-67920144
局长  马庆国  副局长 马绍聪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局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林业局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三、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
四、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核定。
五、负责建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业务台帐、缴费记录。
六、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年度基金预算决算报表。
七、负责审核办理参保人员退休(职)养老金核算、建档,住院审批、待遇核定、费用支付。
八、负责社会保险稽核,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参保人员住院检查,待遇支付。
九、做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产工业科 0456-6792059
科长  宣水利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林业局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
2、负责行业的规划与发展纲要的编制。
3、负责行业的劳动力就业及培训工作。
4、负责行业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5、负责行业的日常管理、小区规划及防火,绿化工作。
6、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木材科 0456-6792088
科长  孙义
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总局木材经销管理规定,按照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的要求,以良好的销售环境、周到、热情的服务,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2、广泛收集木材市场信息,向林业局价格定价小组提供真实、有效的价格、销量等市场信息,并提出竞价销售的底价、标的量等建议。
3、严格执行定价领导小组决定的竞价底价和标的量,及时发布竞价公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时组织召开木材竞价会议,公布中标结果。
4、依据竞价结果,签订并严格执行木材订货合同。
5、做好与贮木场协调工作,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装车等要求。
6、按照销售微机化管理要求,及时办理装车通知、准确划拨和合同结算业务,并认真填写木材发票,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多经局  0456-6792
副局长  康波
通北林业局多种经营局工作职责
 
一、 制定全局多种经营产业发展规划
1、        制定全局多种经营经济指标。
2、        制定全局多种经营生产指标。
3、        向各基层单位落实年度计划指标。
4、        检查、指导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二、 指导全局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
1、        制定远期、近期调整方案
2、        上报审批
3、        落实计划,制定实施方案
三、 协调农村商业银行通林支行筹建措农业贷款。
四、 畜牧服务体系工作
1、       制定全局畜牧业发展规划。
2、       建立局场两级防疫体系,进行防疫管理
3、       进行日常的防疫、检疫工作
教育局 0456-6792092
局长  陈晓辉
工作职责
 
一、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局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全局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3、综合管理全局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关的行政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工程。
4、负责各级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5、组织全局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研究提出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6、规划、指导全局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
7、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8、负责全局教育系统信息的统计工作。
9、承办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导室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林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2、负责本局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本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
4、负责全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安全工作。
5、负责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
6、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林业局党委、林业局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7、参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8、牵头负责全局各学校的检查考核。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生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布置任务,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信息动态的宣传工作。
3、认真做好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和组建档案等各环节组织管理工作,严明考纪,热情服务。妥善保管考生报名、体检、志愿等各类信息。
4、严格按上级要求接送试卷和保管试卷。
5、全面做好招生档案管理工作。按时上报上级所需材料、资料等。按时发放准考证、通知考生成绩和公布录取情况。
6、协调好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招生各环节、各方面工作。
7、负责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搞好工作总结。
8、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好信访和考生咨询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研室工作职责
1、加强对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和教材编写及研讨工作,参与教材教辅管理。
2、认真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3、适时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视导,指导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
4、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检测和考试评价研究与管理。
5、发现和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总结推广教改经验。
6、研究教育理论与政策的落实,结合教学实际,加强实际问题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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