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演练制度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林业局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林业局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林业局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针对动用林业局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行业性质,制定适合自己的应急演练方案并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组织演练。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四、应急效果评估
(一)应急设施展示应急设施、装备及其他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情况要求应急组织具备足够应急设施,且应急设施内装备和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与管理状况能满足支持应急响应活动的需要。
(二)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人员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