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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林业局关于印发二0一四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4-06-10
 
 
 
 
 
 
绥林生发 [2014] 58号
 
 
 
绥棱林业局关于印发
二0一四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绥棱林业局二O一四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绥棱林业局二O一四年防汛应急预案。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
 
                                                        
抄送: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松花江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绥
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本局机关各部门,党政班子成员、
      专员、副总师、公、检、法三长。                    
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办公室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印
共印110份
二0一四年绥棱林业局防汛应急预案
 
林业局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局防汛抗洪工作。根据突发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林业局防汛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规程是在《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林业局防汛指挥部防汛应急响应程序和行动进行细化和规范。当发生水灾害事件时,林业局防汛指挥部根据规程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林业局防汛指挥部根据工作职责及本规程开展相关工作。
二、应急处置流程(附表1)
三、应急救助机构指挥体系(附表2)
四、应急管理机构(附表3)
五、应急响应
按照我局防御山洪灾害的程度和范围,将预警标准分为以下二级:
级响应
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启动I级防汛应急响应。
1、努敏河、小黑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水库发生垮坝;
4、其它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情况。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Ⅰ级防汛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林业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副总指挥审核后,报总指挥批准;遇紧急情况,由总指挥决定。
响应行动。
1、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单位、林场(所)防汛指挥部及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等情况,有关单位、林场(所)防汛指挥部及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绥棱林业局防汛应急预案》和各单位、林场(所)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主持紧急办公会,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单位、林场(所)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可以参加会议。有关部门、单位、林场(所)防汛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总指挥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部署。
响应期内,根据汛情发展变化,由副总指挥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随时进行协商,并将情况报总指挥。
3、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救灾情况迅速上报林管局、总局防汛指挥部。
4、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组织由宣传部、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司法局、教育局、供电局、财政局、民政局、发改局、防疫站、医院、供应科、商业局、广电局、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组,4小时内出发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和地方请求,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抗洪抢险突击队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6、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防汛抗洪救灾行动情况。
负责监测汛情、灾情发展变化的人员,每日不少于2次向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提供重要河段或地区水情预测预报意见,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汛情情况。
气象站加强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不少于2次向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提供事发地区的精细预报。
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及时将当日相关汛情、灾情及防汛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
7、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涉及水灾情的,由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审核发布。
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及时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动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抗灾一线的进展和先进事迹、先进典型。重要稿件送有关部门审定。
8、相邻流域各单位、各林场(所)防汛总指挥部根据相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报告防汛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工作部署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9、有关单位、林场(所)可视灾情,依据《防洪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响应终止。
视汛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提出终止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请示,报经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宣布结束I级防汛应急响应。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各单位、各林场(所)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应急响应行动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林管局、总局防总办公室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总指挥。
级响应
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1、努敏河、小黑河流域发生大洪水;
2、努敏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发生决口;
3、数个单位、林场(所)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根据汛情、险情发展变化,当发生符合Ⅱ级防汛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建议,由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审核后,报副总指挥批准;遇紧急情况,由总指挥决定。
响应行动。
1、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相关防汛指挥部及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灾情等情况,防汛总指挥部按照《林业局防汛应急预案》和单位、林场(所)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林业局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议,有关防总成员参加,副总指挥作出工作部署;相关单位、林场(所)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参加。
响应期内,根据汛情发展变化,由常务副总指挥,随时进行部署防汛工作。
3、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将启动应急响应和防汛救灾情况及工作安排报总指挥,并通报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成员
4、林业局防汛抗指挥部组织的工作组,6小时内出发赴灾区慰问和指导防汛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和地方请求,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物资调拨令,财务部门尽快下拨特大防汛补助费,做好防汛物资、救灾防疫人员及设备的运输保障。抗洪和抢险突击队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6、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有关成员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各级防汛值班人员及时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汇报本部门防汛抗洪救灾行动情况。
负责监测汛情、灾情发展变化的人员,每日不少于2次向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提供重要河段或地区水情预测预报意见,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提供汛情情况。
气象部门加强滚动预报,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向林业局防汛指挥部提供事发地区的精细预报。
7、林业局防汛抗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汛情、灾情及防汛动态;涉及水灾情的,由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审核发布。
林业局防汛指挥部不定期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动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林业局防汛抗指挥部有关措施、精神,报道抗洪抢险一线的进展,以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重要稿件送有关部门审定。
8、 相邻流域各单位、各林场(所)防汛指挥部根据相关预案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做好相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林业局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救灾工作情况。
9、 有关单位、林场(所)可视灾情,依据《防洪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响应终止。
视汛情、灾情、险情和灾情变化,由林业局防汛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请示林业局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关室总,必要时报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增加蓄水能力。要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响应行动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林业局防汛指挥部,林业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报林管局、总局防总办公室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汇总报给总指挥。
六、应急救援队伍(附表4)
 
 
 
 
附表1
应急处置流程图

局防指
监测
预警
预防
事      前
应急准备
应急处置过程
 
应急运行程序、内容
 
信息传递
 
箭头内填充颜色蓝(Ⅳ)、黄(Ⅲ)、橙(Ⅱ)、红(Ⅰ)表示代表事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
国务院
Ⅰ级应急响应
省级应急指挥部
省政府
Ⅰ、Ⅱ级应急响应
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
Ⅲ级应急响应
总局防汛指挥部
水利部
水利厅
交通运输局
林业局
Ⅳ级应急响应
交通运输局
现场指挥   局防指
局防指
局防指
突发洪水灾害 hongshui   事件
应急处置
局防指
 
 
 
 
        事
 
 
 
 

 
 
 
 
 
 
 
 
 
 
 
 
 
 
 
 
 
 
 

附表2
应急救助机构指挥体系框架图

灾区抢险组
灾情观测组
灾民安置组
资金保障组
医疗防疫组
物资保障组
交通运输组
通讯保障组
治安保卫组
宣传报道组
社会援助组
灾后重建组
工程抢修组
省、总局应急救助指挥部
 
林业局防汛领导小组
 
 
林业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3
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        位
 
绥棱林业局 防汛办
单位值班电话
 
4502354
单位值班传真电话
4502354
主管领导有关情况登记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住宅电话
张洪生
副总工程师
4502354
15045576266
 
 
 
 
 
 
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登记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住宅电话
姜作鹏
调度长
4502354
18745531929
 
梅彦忠
副局长
4502354
13945532130
 
董春雨
副局长
4502354
15045573566
 
王宏伟
副局长
4502354
13555308779
 
孔德杰
副调度长
4502354
13836463460
 
李宝峰
调度员
4502354
15046504937
 
 
附表4
应急救援队伍登记表
 
 
 
 
 
 
工作小组名称
姓名
所属单位
工作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东股流
刘玉祥
东股流
场长
13846737217
 
北股流
赵春龙
北股流
场长
18746552444
 
老股流
李江宁
老股流
场长
13763726298
 
八  二
黄海峰
八  二
场长
15184528999
 
八  一
吴海杰
八  一
场长
13555379711
 
七  一
高  伟
七  一
场长
13846722500
 
义气松
田树海
义气松
场长
13555321845
 
建  兴
孙忠海
建  兴
场长
15946183297
 
五  一
张晓林
五  一
场长
13846745966
 
跃 进
宋彦斌
跃 进
场长
13945561891
 
西北河
张玉才
西北河
场长
15184520777
 
五  四 
祁忠玉 
五  四 
场长 
15804550003 
 
东  风 
张立双 
东  风  
场长 
15245560234 
 
张家湾 
王  凯
张家湾 
场长 
1584552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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