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岗位权限
资源局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实施森林资源管理。
一、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权限:负责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资源档案数据统计和上报、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权限:负责编制分解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及计划,控制限额消耗工作。
三、调查设计管理权限: 负责林业调查设计队业务指导,森林经营调查设计审核和报批,检查森林经营调查设计质量和精度。
四、森林经营拨交验收管理权限:负责申领和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负责森林经营拨交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森林经营作业质量。
五、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管理权限:负责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小队、站专业管护工作的检查、监督、验收;负责森林资源管护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权限: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负责申领、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狩猎证工作,负责驯养繁殖厂点的管理工作,负责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物救助工作。
七、林权林地的管理权限:负责林权林地管理,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测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八、负责黑龙江绥棱努敏河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