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林编发 [2014] 31号
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
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2014】1号文件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4]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绥棱林业局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黑森编[2014]4号和松林编字【2014】6号文件要求,经绥棱林业局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成立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绥棱林业局停止商业性采伐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士君 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牛学银 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袁 威 党委宣传部部长
张洪生 副总师 交通运输局局长
曲万辉 副总师 劳动局局长
毕有志 资源局局长
林明文 发改局局长
梅红艳 财政局局长
刘凤树 监察局局长
叶发君 营林局局长
齐祖祥 多经局局长
高建平 林产工业局局长
李庆林 经贸局局长
梁金荣 人事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资源局,负责推进、落实、监督、协调、管理试点工作。
办公室主任:毕有志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省森林资源管理局,松花江林管局资源处,本局机关各部
门,局党政班子成员、专员、副总师、局长助理。
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办公室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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