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第二督导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届第62次常委会会议精神,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均衡深入发展,彻底铲除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黑龙江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将进驻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主要受理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幕后“保护伞”等有关问题线索,现通报举报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踊跃举报。
一、督导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5日
二、举报电话:0451-8262780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三、举报信箱:黑龙江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专用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邮编150000。
四、举报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五、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城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对举报、提供线索的群众,省委第二督导组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的线索要尽量详细;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要真实有效、证据确实充分,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黑龙江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